国际交流第三届东北亚刑事政策论坛学术研讨会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举办xuebu 发表于: 2015-10-07 22:57 点击:1160
2015年9月19日第三届东北亚刑事政策论坛在我校中心校区经信D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召开。论坛邀请到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辽宁大学法学院、延边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以及吉林大学法学院的近三十名中外刑法学界学者参加,同时还邀请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和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工作者参加。此次论坛主要从腐败犯罪的立法、贿赂犯罪的问题点及认定、腐败犯罪的实态应对与司法协助、以及腐败犯罪的政策四个方面进行讨论。
论坛的第一部分是由张旭老师和韩国刑事政策委员会的洪英午研究员共同主持的,这一部分针对的主要问题是——腐败犯罪的立法研讨。首先由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国际协助中心主任金翰均研究员做主题报告,金研究员就韩国的不正当委托及禁止收受财物法制定经过与政策背景进行介绍,他也指出了此次法律的制定所面临一些问题,例如法律本身禁止的对象太过广泛且实效性低,可能对内需经济产生不良影响。然而,韩国社会对此法律却抱有很大期待。随后,徐岱老师就中国受贿罪的立法发展历程及前景展望问题作了发言,徐岱老师详细的对受贿犯罪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变迁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展望受贿罪的立法前景。徐岱老师认为:“展望受贿罪的入罪前景,由单一‘具体数额’标准转变为复合的‘抽象数额兼情节’标准是更符合现实需要的,更加有益于打击受贿罪对象遏制腐败行为。”接下来,姜硕九研究员介绍了韩国腐败防止法中举报人保护法制的现状与相关问题,从姜研究员的报告中指出:不能保护好腐败举报人的情况下,很难期待腐败防止法的实效性。因此要从人身安全、身份保障、损失补偿三个方面为举报人提供保护措施。 在这一环节的最后,有三十分钟的自由讨论时间,各位学者对于韩国的腐败防止法的举报人制度很关注,对于举报人的范畴,举报人的奖金设置等问题提出了疑问,韩国刑事政策委员会的研究员们也根据韩国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对相关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 经过短暂的茶歇后,进入了会议的第二部分——贿赂犯罪的问题点及认定。这一部分由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路军教授与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国际协助中心组长昇宰贤主持。首先,由辽宁大学法学院张云鹏教授代替赵丙贵教授作了发言,发言的内容针对的是贿赂犯罪中“不正当利益”的要件的认定,在发言过程提到这样的认定标准,即若利益本身是不正当甚至是非法的,固然属于不正当利益,对此没有争议。但对于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的利益是否属于不正当利益,应当采取综合的判断方法,即从行贿人和受贿人两方面来综合考量,予以最终确定,而不应当采取单一的标准。之后由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派遣,选举管理委员会副理事官秦胜烨作报告,报告的内容是关于韩国网络选举运动犯罪的问题点及改善方案,根据秦理事长的发言,我们了解互联网对于网络选举的影响很大,一方面利于政治家和国民之间简单、迅速的沟通,另一方面,却也通过舆论偏袒、候选人诽谤等等、对网络选举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他认为要建立网络选举运动的迅速对应体制,不仅需要法律和制度的完善,还需要有关机关不断努力培养专业化管制方法。最后,王充老师就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进行了主题发言,王充老师在发言中指出,“为他人谋取利益”背后隐藏着两个深层次矛盾:第一,贯彻罪刑法性原则与考量犯罪行为处罚必要性之间的矛盾;第二,立法与司法之间的矛盾。 在这一环节的自由讨论阶段,各位学者主要关注的问题是“为他人谋求利益”这样的立法规定是否合理,在司法实践中这样的规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下午两点开始进入到论坛的第三部分——腐败犯罪的实态、应对与司法协助。这一部分由延边大学法学院的金昌俊教授与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国际协助中心主任金翰均共同主持,首先由洪英午研究院就韩国公务员贪污腐败的实况与对策问题进行了介绍,在发言中,洪研究员提到,韩国公务员的贪污腐败问题一直受到国家的重视,韩国为了根治腐败不断的更新各种法律和制度,政府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解决贪污腐败问题:1、通过法律和制度控制腐败方案。2、通过社会、文化侧面改善的腐败控制方案。3、通过有关组织及职务相关因素的改善防止腐败的方案。随后,辽宁大学法学院的路军教授作了发言,他认为我国的受贿罪量刑标准存在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腐败防治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于是路军教授对L省M监狱受贿犯罪的情况进行了实际调查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数额+情节”的二元弹性量刑标准建议。最后,由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金惊燦作报告,他报告的题目是——腐败犯罪的应对与中韩相互合作方案。金研究员提出建议:中韩两国为了应对腐败犯罪的发生,可基于丰富的基础研究、促进共同研究课题开发、扩充侦查人员、构建联合调查组、构建犯罪收入及财产没收协作体系等等多方面深层次合作。之后,进行了这一阶段的自由讨论,各位学者就韩国的公务员腐败的实况提出相关问题,并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问题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 经过茶歇后,进入到了论坛的最后一部分腐败犯罪的政策性探讨,这一部分由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董玉庭和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派遣选举管理委员会副理事官秦胜烨共同主持,首先由辽宁大学法学院唐煜枫教授发言,她发言的题目是——惩治行贿犯罪的政策性考察,她的观点是:行贿罪是引发受贿罪的源头,实践中对行贿罪的处罚却不尽人意,要从惩治行贿罪的政策和法律基础问题上入手才能更好的惩治贿赂犯罪。随后,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国际协作中心组长昇宰贤介绍了韩国反腐败政策的动向。韩国通过批准、履行一系列的反腐条约来加强对腐败犯罪的打击。最后,李綦通老师从犯罪的学的角度上对中国当前反腐的目标与对策进行了解析。李老师认为:中国当前反腐的首要对策是威慑,只有增强威慑效果才能压制一些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最后的自由讨论环节,韩方对于犯罪学角度下的腐败预防很感兴趣,对从行贿犯罪的惩治来解决贿赂问题也很认同。 此次论坛的闭幕式由徐岱老师主持,由金振焕院长和蔡立东院长分别致辞。金振焕院长对于此次会议的成果表示满意,认为东北亚刑事论坛为中韩两国的刑事政策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此次刑事论坛,使得双方对于友国的腐败问题的研究状况和未来发展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这对借鉴友国成功经验应用于本国解决司法问题上有很大帮助。蔡立东院长首先祝贺第三届东北亚刑事政策论坛的圆满成功,并对中韩两方未来的合作与发展寄予厚望。 资料来源: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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