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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师生赴日本名古屋大学参加“亚洲校园”项目系列活动

xuebu 发表于: 2014-03-13 23:51  点击:3554

   应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部的邀请,2月21日至24日,我院派团赴日本参加在名古屋举办的“第四届亚洲校园院长会议”、“亚洲校园工作会议”、以及“‘亚洲校园校友会成立暨学生论坛’”等系列活动,并参与了“亚洲校园”宣传片的拍摄工作。代表团成员包括我院比较法教研室主任丁相顺老师、外事办公室项目主管徐飞老师、以及曾经参与“亚洲校园”项目赴日本、韩国留学的黄鑫晟、潘晓梅、林蕊、陈鸿悟、苏宁、陈滢等六名本科同学。

    “亚洲校园” (“CAMPUS Asia”),全称为“亚洲大学生集体行动交流计划” (“Collective Action of Mobility Program of University Students”),由中、日、韩三国政府主导实施,以促进中日韩大学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学生流动为目的。该计划类似于欧洲的“伊拉斯谟”计划,旨在开展国家层面的、全方位的、有质量保障的大学交流,提升有关国家的高等教育水平和竞争力,促进中日韩及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大学间的开放与合作,构建学生交流的桥梁,实现学生在亚洲校园间的自由流动,为三国大学生提供体会不同政治、历史、社会与文化之间的异同的机会,以增进了解,开拓国际视野。我院于2011年申报的“培养东亚地区具有法律、政治理念共识,能够推动东亚共同体法制形成与发展的人才”的项目获得“亚洲校园计划”中日韩三国评委会联审通过,成为该计划首批资助项目,也是法学领域中唯一的一个项目。

    来自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部、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部、成均馆大学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的代表团参加了本次会议。我院比较法教研室主任丁相顺老师代表韩大元院长出席本次院长论坛,并发表题为“Legal Glocalization, Linguistic Capabilit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ject of Campus Asia”的英文演讲。强调了在“法律全球地方化的国际形势下,亚洲校园项目旨在培养学生的全球化视野、地方性知识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在课程设置方面平衡英语专业教学、地方性语言培训、使用地方性语言开展专业教育等如何进行平衡的建议”。

     在院长会上,来自“亚洲校园”名古屋大学、首尔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社会学部,以及来自中国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的院长、授课教师一起就亚洲校园的工作和发展进行了共同探讨,畅想了项目的未来发展,特别是东亚三国的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亚洲校园项目的扩展和革新等问题,收效颇丰。

    2月23日,“亚洲校园”合作院校的项目团队共同召开了项目协调会,各院校代表集中探讨了学生学习成果转换及学分互认问题、亚洲校园项目的拓展方向、双学位项目设立的可能性和后“亚洲校园”项目的设计等。我院徐飞老师介绍了人民大学开展亚洲校园的具体工作安排和基本政策。

    学生篇——“亚洲校园”项目:我们向着“东亚共同法”共同努力

    2014年2月21日至25日,人大法学院2011级的六位同学远赴日本名古屋大学参加了为期4天的“亚洲校园”第一届研讨会。这六位同学都是“亚洲校园”项目的第一届参与者,其中,交换至日本名古屋大学的有四人;交换至韩国成均馆大学的有两人,他们都在各自的交换国度过了一年愉快而又有意义的大二生活。在报名参加项目之初,同学们多是出于对异国文化的向往以及对留学生活的好奇,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参与了“亚洲校园”项目的选拔,但一年过后,大家对都对自己的交换经历有了更为深层次的理解,不仅是通过留学收获了异国的友情,学到了外国法律政治制度,开拓了视野,更重要的是重新认识了中日韩三国间错综复杂而又相互依赖的关系。因此,在学成回国之后,能有幸再次应邀回到日本参加研讨会,对几位同学来说,无疑又是一次交流思想,分享经验的好机会。

    研讨会的学生部分的主要内容集中在22号进行,会议从上午9点开始到下午6点结束,充分讨论了各项会议议程。  

    首先,上午的会议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交换生就去年一年的留学生活进行反馈以及对“亚洲校园”项目未来的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在这一环节中,中日韩三方分别派出一名主讲人进行了20分钟左右的主题发言;除此之外各国又分别派出一名评论员对所有发言人的发言进行简单点评。中国方面,由人民大学的潘晓梅作为主讲人,林蕊作为评论人。她们从日常小事着手,向大家展示了留学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有趣经历,博得了大家的阵阵笑声;另一方面又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解决方案,受到了项目组织者的赞许。作为评论人的林蕊,在会后表示当她在听台上同学发言的时候,她十分强烈地感受到“亚洲校园”项目的所有人都是一体的:“虽然我们来自不同的国家,也在不同国家度过了一年的留学生生活,但项目所带给我们的收获是相似的——我们独自身处异国他乡学习、生活时,结交了五湖四海的朋友;我们在感受不同国家文化的过程中,进一步了解了自己的民族;我们在学习外国法甚至是国际法时,感受到了一个法律人在这样一个全球化的舞台上强烈的使命感。”

    第二部分则是要求交换生根据在交换国一年的系统性学习,对比本国与交换国的法律制度,向大会作出研究性报告。与之前第一部分相同,各国选派一至两名代表进行发言、评论。中国方面派出了人民大学的黄鑫晟和上海交通大学的金霖懿作为主讲人,人民大学的陈鸿悟作为评论人,他们以“建立东亚共同法的可行性”为中心,通过对比中日两国法律制度的异同,向大家介绍了中日法律的基本架构,对中日韩三国间的法律合作甚至未来的东亚统一法做出了展望。在第二部分结束后,参加会议的各位老师同学,针对刚才的发言和评论,提出了自己的问题,由各国的主讲人当场回答。

    下午的会议同样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一场简短的竞选仪式,选出了“亚洲校园”校友会的第一届正副会长。我院黄鑫晟同学参与了竞选,并被选为校友会副会长。紧接着的第二部分,是“亚洲校园”协议院校的院长会议,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韩国首尔大学、成均馆大学的法学院院长和教授,分别上台就“亚洲校园”的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介绍,同时向参加项目的同学们传达了良好的祝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丁相顺老师,作为第一组嘉宾,向全体大会成员进行了报告,主要介绍了在留学生活中一方面要通过英语进行前期的适应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学习当地语言文化,因为这样能最为便利有效地学习到最精华、最有特色的知识。 作为主讲人之一的潘晓梅同学,在听完丁老师的发言后认为:“论起感想,最深刻的感受就是要尽力学好外国语,英语之外,邻国的语言有机会也要了解,就譬如在会场上三国老师都能用日语和学生交流,而中韩学生中熟悉日语者也诸多,这激起了我学好韩语的斗志。”

    研讨会结束之后,同学们都对“亚洲校园”项目有了新理解。在课程设置方面,中日韩三国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除了法律课程的设置之外,均设置了一定量的政治课程。起初,大家对此不解,因为感觉法律方面的课程过少,而政治课程过多。但经过这次学生座谈会三方留学生的交流之后,大家发现这种设置不仅是三方的共同之处,更是“亚洲校园”项目的目标要求之一。当我们都着眼于“东亚共通法”这一最终目标时,可能大家都忽略了其另一方面,即培养东亚法律与政治认识共同体的综合性人才。事实上,在“东亚共通法”的构建过程中,各国政治与比较政治的学习是十分必要的。在人类漫漫历史长河中,政治与法律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促进我们的社会发展。他们从未彼此独立,而是交织在一起,同时相互促进各自的发展。鉴于中日韩三国的政治体制,法律体系都不尽相同,对于各国政治体制的学习确实对于该国法律体系的理解有深刻的作用。另外,在同学们与清华大学吕老师交流的时候,也发现其实很多老师也认为这种政治学基础课程对于国内法学院教学来说是十分稀少却又十分有必要的。这一点甚至是国内法学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值得借鉴的。

    另外,鉴于作为交换生的同学们大多都临近毕业,大家对于法律实践和法律职业方面的内容都很感兴趣。“亚洲校园”项目还贴心地为各位交换生准备了丰富的实习机会以供选择。以赴日交换的学生为例,他们一部分前往东京的国际律所实习,另一部分选择了名古屋当地的律所实习,希望能够体验日本本土律师的工作方式。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天,但通过与律师的接触以及他们分享的各种工作经验,同学们都对日后的职业规划有了初步的想法。
   
    短短的4天时间转瞬即逝,同学们除了出席研讨会和学生讨论小组,还参加了名古屋大学组织的见学活动,参观了爱知县各处的风景名胜,增进了互相间的感情。客观地说,这次出行正好出于中日韩三国间政治的敏感期,三国间政府主导的留学生项目所剩无几,这也更使得“亚洲校园”项目的重要性倍显突出。因此同学们也将更加珍惜自己作为项目内一员的身份,希望可以通过未来的学习和努力,为东亚的和平发展和法律共同体的构建尽一份微薄之力。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