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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法治论坛暨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颁奖大会”隆重在京召开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曹伟峰
 

2007年1月19日—2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首届中国法治论坛暨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颁奖大会”在京隆重举行。1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盛大的开幕典礼。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洋等领导同志出席了开幕典礼。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奖励委员会主任王家福教授、副主任张文显教授、徐显明教授等在主席台就座。出席会议的嘉宾还有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法学研究单位、新闻单位以及二十余所高校法学院(校)的领导。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代表主办方致辞。他说,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中国的法治建设,在经过了“完善民主和法治”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两个阶段后,已经进入第三个阶段:即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所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阶段,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建设、要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建设、要求依法推进我国的法治进程。和谐社会有六个要素,而这六个要素中,民主法治被认为是最基本的要素,它的主形态应该是法治社会。在这个时期里,对我国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法学界和中国法律教育界正面临着最好的时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政法大学筹备了首届中国法治论坛,并决定用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的第一任院长、中国法学界上一个世纪的代表性人物——钱端升先生的名字命名法学研究的成果,并且希望把这一成果归入中国有代表性的法学研究成果中。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一个单位,能为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作一个推动性的工作,应该感谢国家与相关部委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应该感谢全体法学界与法律教育界同仁的共同努力。
教育部吴启迪副部长在致辞中谈到了三点意见:1、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高等学校的法学专业教育与研究所取得的巨大成绩;2、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法学教育和研究的繁荣;3、面对日益加速的全球化步伐,应当面向未来创新法学教育与研究。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宣读了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获奖作者领取了奖励证书与奖金。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奖励委员会主任王家福教授以《厉行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为题进行了发言。他说,“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设立能够进一步激发法学工作者的报国之心和历史责任感,以“法治与和谐社会”为议题的首届中国法治论坛的举行,不仅表明了法学界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态度,而且体现了战斗在法学战线上的所有同志们群策群力。他还勉励法学界同仁“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围绕国家改革开放中的重大法律问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推出精品力作,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显教授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实现和谐法治》为题进行了发言。他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中国版本,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种优化,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创新。他提出,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在三个方面丰富和创新了科学社会主义,即“第一次把社会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社会观,扩充了社会文明的范畴”;“第一次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纳入社会主义发展目标,阐明了人与自然的本来关系”;“第一次鲜明地把民主法治作为社会主义的固有内涵和基本特征,把民主和法治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要素”。他还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向是构建和谐法治。和谐法治包括“内部和谐”、“外部的和谐”、“法治以和谐社会为目标”三个方面的内容,为此,应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充分体现和谐精神,实现和谐立法、和谐执法与和谐司法。
接下来,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进行了发言,他在重新提出了“什么是你的贡献”这一问题之后,明确指出中国的法治任务艰巨,首先是因为我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和人类历史上的空前变革;其次是在于防止腐败任务的复杂性。他还认为,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对世界历史有着深刻影响的大国来说,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学理论,更需要法治实践。在未来的二十年,中国法学将逐步成为世界三大法学中心之一,全体法学界面对中国的未来,应当更加努力、忠诚、清醒和自信。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致辞中介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概况与国家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的运行情况。他认为大会的召开,“必将促进法学界、法学教育界和法律实务部门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研究与探讨,促进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战略地位的研究与探讨,促进对高等法学教育的职业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类型、层次结构和定位的研究与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致辞中指出:法治是和谐社会的试金石、法治是和谐社会的推进器、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防火墙,在为实现和谐社会而提供司法保障的重大历史使命中,需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需要“树立司法和谐的理念”;需要“最大限度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此,需要“法学界与司法界”、“法学家与法官”更加的配合与更加的协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进行了总结讲话。她指出,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新中国的历史也告诉我们:我国的法治状况与法学教育息息相关,法治兴则法学兴,法治衰则法学衰。随着“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和实施,必将带来法治和法学教育与研究的真正春天。她在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立法所取得的成就中法学家的贡献后,进一步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实行法治,并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界承担的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法学教育界和法学界应当有更大的贡献。最后,她再次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对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贡献,并在新春佳节将至之际,向全体与会者致以新春的问候!
1月19日下午与20日上午的“首届中国法治论坛”在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参与论坛“大会”与“分组会”的学者,围绕“法治与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从宏观与微观的各个层面,从法治内涵的不同要素以及法律体系的不同方面展示各自的思辨。
在19日下午的论坛大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以《物权法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为题,畅论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认为即将提交审议的《物权法》中规定的“平等保护”不仅符合现行宪法,而且只有平等保护才能处理国有财产与非国有财产的地位问题;只有平等保护才能“鼓励广大群众创造财产来不断地消除贫困,缩小两极分化”。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顾培东先生从“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法律资源分享问题”、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从“权利能力制度的理想与现实”、最高人民法院刘树德法官从“激活宪法、善待刑法”、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从“构建权利、权力的法治化博弈机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从“刑事政策的调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范忠信教授从“亲情伦理是和谐社会的第一纽带”、四川大学左卫民教授从“刑事诉讼改革”、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征、结构和功能”等方面谈了与“和谐”及“法治”的关系。
在20日上午的分组会上,来自高等法学院校、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地方政府与学术专业组织的学者专家围绕法的本质、司法独立与审级独立、公务员录用、“严打”的反思、儒家伦理与法治精神、司法与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国家法与伊斯兰法文化的冲突与整合等问题,结合建设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深入研讨。与会学者不仅交流了基层实务部门最新的法治实践信息,也在论坛上使最新的法学成果得到了进一步的凝练和升华。
“首届中国法治论坛暨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颁奖大会”是在我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治国方略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法学界与法律教育界的盛会,它总结了我国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法治建设与法学研究的成果,交流了新形势下法治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与新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法学界与法律教育界下一步的努力重点与方向。它的圆满举行,必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