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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成果鉴定公布

发表于: 2010-04-12 13:08  点击:1914

资料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意见》(2004220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自2008年开始在其官方网站上连续公布“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成果鉴定”。成果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 格”四个等级。凡成果鉴定等级经全国社科规划办核定为“合格”以上的,全国社科规划办向项目负责人颁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并在证书中注明 最终鉴定等级。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成果,全国社科规划办将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出版和宣传。

       2010年第一季度,成果鉴定等级“合格”以上的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共38项。其中,“优秀”等级的有5项,分别是:

       (1吉林大学法学院 蔡立东 的“公司法的司法化研究”(04CFX007

2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 王秀哲 的“我国隐私权的宪法保护研究”(07CFX009

3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 陈金钊 的“法律方法论研究“(04BFX003

4烟台大学 房绍坤 的“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研究”(07BFX029

       (5华南师范大学体科院 周爱光 的“体育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05BTY013

    “良好”等级的有23项,包括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的“性权利与法律”(06CFX00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