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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0-04-04 20:20  点击:2207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社科司函[2010] 52

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0]34号)(以下 简称《成果申报通知》)的要求,我司将于近期开始受理在京部属高校优秀成果文库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成果必须已经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暂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50万字,最多不超过80万字。
  4、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进行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推荐意见将作为成果入选后出版的附录材料。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
  (1)成果打印稿3套;
  (2)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
  (3)成果概要7份,夹在申请书内;
  (4)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即cgwksj.dbf文件);
  (5)用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一份。
  2、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
  3、申请书及《成果申报通知》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栏目(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三、报送时间、地址
  成果申报工作委托北京师范大学高校社会科学管理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各申报单位于6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205房间。
  联系人:刘杰,电话:58802730;电子邮箱:moesk@bnu.edu.cn
  
  抄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0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