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海峡两岸“财产法体系的重构——从物权法定原则谈起”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举办 发表于: 2010-04-08 16:33 点击:3716
3月26-27日,由台湾著名法学家苏永钦教授领衔,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与南京大学法学院于宁联合举办了题为“财产法体系的重构——从物权法定原则谈起”的研讨会。来自海峡对岸的台湾政治大学、中央研究院等著名研究机构的学者以及来自大陆北京、上海、南京的多位学者参加了这次研讨会。 27日进入综合讨论,苏永钦教授在总结第一天讨论的基础上,回应了来自物权自由反对论的一些观点,并重申了自己的观点。苏永钦教授一方面细致解读了台湾新物权法中物权自由的业已打开的后门——暗埋在共有章规定中的旋转门规定,一方面又回应来自龙卫球教授关于国家对土地的政策管制方式取择的问题,主张要分清管制规范的额所在和物权法本有的性格。最后,他重阐纯粹民法的理念,再谈了构造一个能充分发挥体系效益的民法典所需要的种种准则。 虽然此次研讨会并未能够完全解决既有的观点对立和制度安排的细节问题。然而正如与会学者干学平教授所言之理念,在区际法制竞争和合作交流过程中,这样的研讨会必然构成两岸四地区际比较法制的极为重要的一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