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纪念《澳门基本法》颁布十七周年研讨会在浙江大学召开 发表于: 2010-05-03 19:34 点击:2586
新闻来源:浙江大学
研讨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余逊达教授致辞表示澳门特区政府为宣传“一国两制”方针和《澳门基本法》,在浙江大学举办《澳门基本法》颁布十七周年研讨会,将 增加内地青年对《基本法》的了解,并将有利于双方的法律交流与合作。他代表浙江大学全体师生向澳门特区代表团一行表示感谢。 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主任杨允中先生作了《特别行政区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报告。报告从制度的概念界定与理 解谈起,结合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的发展历史深入研究了基本国策、建国方略以及大是大非问题,尤其强调了维护宪法规范的权威性。经过长逾十年社会实践的验证, 新兴特别行政区制度的优越性显露无疑。此外,杨允中先生还向研讨会提交了论文提纲《几点不成熟思考》和论文《浅议维护主权与授权治理》。 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副理事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李沛霖先生报告了《浅探宣传推广<澳门基本法>的重要性》。 他认为,澳门十年的成功来自于中央政策的正确、祖国支持的有力、特区定位的准确、赌权开放的带动、政府管制的用心、爱国爱澳的传承、广大市民的参与、团结 和谐的氛围以及宣传推广基本法的不懈努力。他提醒要做好宣传推广基本法工作要注意认识重要性、注重实效性、把握多样性以及明了长期性。 北京大学法学院饶戈平教授作了《中国的宪政体制和特别行政区的设立》的演讲。演讲从中国的宪政体制尤其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入手,论证了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宪 政基础。饶教授仔细论证了中国宪政体制下的特别行政区地位与性质,以及澳门与中央的关系问题。他指出所谓的“剩余权力”不存在于单一制国家内,特别行政区 的自治只是一种地方自治、授权自治和有限自治。特别行政区的出现是中国宪政体制的重大发展。 上海社会科学院香港澳门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会长黄来纪教授作了《建立中央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良好关系成功实践》的主题发言。他认为,澳门回归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央与澳门特区的关系是 良好的:一是澳门社会能够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一国两制”方针,二是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受到澳门特区的高度尊重,三是中央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 施政,四是能够妥善处理中央与特区关系遇到的新问题。这种良好的关系体现出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良好关系主体的“复合互动性”,二是良好关系内容的“多维 开创性”。最后黄教授认为基本法在十年间起到了增量、增富、增安、增效等诸多作用。 研讨会由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民政总署、教育暨青年局、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区联络办公室研究室、浙江大学联合举办。出席研讨会的还有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秘书长王世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推广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贺定一,浙江省港澳台办副主任陆国灏等。澳门特区政府代表团还与浙江省文化厅、新闻办和港澳台办在浙江图书馆共同主办了“历史的跨越”图片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