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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委法学学部2009年度工作会议在吉林召开

admin 发表于: 2010-01-13 11:43  点击:3123

   

     2009年8月7-9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2009年度工作会议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吉林市召开。本次会议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以及高校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单位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副司长张东刚教授在开幕式和学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下设十个学部,实现学部职能实体化和工作制度化,是贯彻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的咨询指导作用的重大举措。他在讲话中对法学学部的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指导意见。第一,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学部对学术发展的引领作用;第二,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充分发挥学部的咨询和参谋作用;第三,扎实推进学部的制度建设,建立起完善的学部工作制度;第四,大力加强学部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学部的社会影响力。
吉林大学副校长张向东教授在开幕式上的致辞中,代表学校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介绍了吉林大学合校以来所取得的重要成就。他还表示,经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讨论决定,并报请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同意,法学学部办公室设在吉林大学,这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十个学部中惟一一个办公室设在吉林大学的学部。吉林大学将全力支持法学学部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宪义教授在学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从设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咨询委员会到设立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界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成就突出。今后,要通过加强教育部社科委法学学部的建设,进一步推进法学界的团结,提升法学研究的层次和影响力,不辜负社会各界对法学界的期望。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张文显教授对法学学部的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设想:第一,坚持法学研究的正确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第二,引领法学理论创新,并通过理论创新推动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实践创新。第三,积极组织重大科学研究活动,把法学学部工作与重点研究基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第四,积极参与法学学科的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传统和氛围。第五,创造性地做好法学学部办公室的工作,充分发挥学部办公室的各项作用。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陈光中教授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本次工作会议是法学学部的一次扩大会议。从会议代表的范围和层次来看,本次会议不仅是一次开放性的学部工作会议,也是一次名符其实的中国法学界的高峰会议。在学部工作会议上,他还对学部会议的举办模式、学部调研工作的开展、学部工作简报的编写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与会学者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与执政体制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构与发展、法律制度的中国特色与世界共性、中国知识产权法发展的基本经验、中国特色证据法学体系的构建、中国参与国际立法和司法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虽然不同学者对发展道路和经验的概括或分析有所不同,但与会学者普遍认为,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无论是就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整体而言,还是就具体的法律领域而言,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和经验。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成果处处长魏贻恒、副处长王日春,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孙长智,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黄文艺、副主任杜宴林等出席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