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开题论证会成功举办xuebu 发表于: 2016-01-23 13:21 点击:1043
1月20日下午3时,由天津大学法学院承担的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大委托课题“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开题论证会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成功举办。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所长黄太云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出席会议。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梁津明教授担任专家组组长,专家组成员包括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秘书长陈根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吴纪奎,天津市检察院教育培训处处长张晓红,天津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应急办李祎。项目首席专家天津大学法学院董娟教授,课题组成员天津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闫广芬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蓝蓝、杨健、曾艳,讲师吕斯轩,以及学生代表吴晓飞、杨益出席会议并发言。开题论证会由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张俊艳主持。 孙佑海院长首先致辞。他对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指出,天津大学的前身北洋大学成立于1895年,律例作为当时设立的四大学门之首,培养出了一批对推进中国历史进程、维护国家利益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法学毕业生。新形势下,中国法学教育正面临转型,天津大学法学院承担此项重大委托课题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各位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潜心研究,扎实工作,提出适应法学教育改革的优秀成果,为培养国家需要的卓越法学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介绍了中国法学会的基本情况。中国法学会是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术团体,中国法学会主管和设立了57个研究会,聚集了全国范围内的法学权威学者。学会的任务是繁荣法学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中国法学会的课题分为年度招标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等)、重点专项课题、区域论坛课题以及重点委托课题。各类课题的成果转化应用方式包括法学会要报、《法制日报》上的“中国法学会课题成果要报选粹”、中央政法委的《长安》杂志、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后期资助计划等各种形式。此外,中国法学会还定期举行中国法学家论坛等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律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彭伶希望青年法学教师能够积极参与法学会的各项研究工作,为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贡献智慧与力量。 首席专家董娟教授介绍了项目的整体情况。她指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是个很新的课题,项目拟从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思路、模式和创新、课程体系的优化、师资队伍的建设、效果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策略与建议等6个方面开展研究。 子课题负责人蓝蓝副教授指出,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是以人为本,培养优秀学生。未来法学教育的出路,要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此外,各个学校要有自己的培养特色,如天津大学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就是“兼具创新思维与逻辑思维,既有民族意识又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目前现实中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法科学生缺乏法治信仰、学生实践能力薄弱以及师资力量薄弱,专职老师与实务相脱节等,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课题深入研究和思考的。 闫广芬教授建议课题组进一步聚焦问题,将问题意识作为贯穿各个子课题的一条主线。同时她建议课题组建立人才培养的数据库,借助数据搭建研究平台。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察局李祎介绍了基层的法律需求,她指出,安全监察部门的基层人员往往不知道如何实践相关法律,她希望法学院能够开展基层培训,提高基层人员践行相关法律的素质和能力。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梁津明教授作为专家组组长做总结发言,他指出:课题组在明确法学教育需求时要联系中国教育新常态的大背景。此外,课题研究要明确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时间界定、层次界定与内外界定。在目标确立方面,要分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总目标为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围绕总目标,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院校要有不同的具体目标。此外,梁津明还就培养模式、课程设计等提出一系列建议,并且强调课题研究应该突出天津大学法学教育的特色。 最后,黄太云所长发表讲话。他强调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法学教育改革方向、坚持措施导向。法学是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专业,因此目标要明确,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明确改革方向,例如改革培养模式、师资配备、学时学制、课程设置等。最后课题要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真正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进程。 资料来源:天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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