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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峡水下文物保护合作”研讨会举办

发表于: 2010-07-18 20:18  点击:1331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10 年6月26-27日,在上海交通大学陈瑞球楼117演讲厅,召开了由《中国海洋法学评论》、厦门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中心、香港理工大学董浩云国际海事研究中心、(台湾)中山大学海洋事务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台湾海峡水下文物保护合作研讨会。
首先,由上海交通大学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凯原特聘教授傅崐成博士做开题发言。傅教授特别强调会议主要针对的是实际问题,目的是为了在两岸间能过建立起一种长效性的合作机制,也趁此机会让大家相互学习交流。
然后,凯原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叶必丰教授代表法学院致欢迎辞。叶书记向来自香港和台湾的学者们介绍了法学院的成长历程,强调了交大对人才的重视以及凯原法学院“敢为天下先”的开拓精神,并在配合上海建立国际航运和金融中心的背景下,凯原法学院以后重点发展的领域将是海洋法和金融法,希望两岸各地在学术交流合作方面在各种领域深入推进,并预祝研讨会成功。
接下来傅教授向大家介绍了台湾环保署署长邱文彦教授。邱教授表示了与交大和香港理工大学交流的愿望,他表示保护文物是为了重建历史真相,在各种开发建设是注意对文物的保护,希望在相关技术方面与大陆多多交流。两岸文化上同根同源,水下文化是人类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希望两岸交流越来越多,并对傅教授的邀请表示感谢。
研讨会分三个议题进行,首先是台湾海峡水下文物现状研究,然后讨论两岸水下文物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的比较和完善,最后就台湾海峡水下文物保护合作长效机制研究。接下来,由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教授、副所长臧振华先生作第一场报告,主题是台湾水下考古最近的发展,报告中介绍了台湾海峡水下考古目前所作的工作,在回答为什么要发展水下考古的同时强调了台湾四面环海,急需有效保护水下文化资产的紧迫性;接下来,福建博物院水下考古研究所栗建安所长就福建沿海水下考古发现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主要涉及到水下文化遗存的分布规律以及水下文化遗存面临的严峻形式。最后,由邱文彦教授做点评,经过十五分钟的茶歇后,大家就上午的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中午,在用过午餐后,来自台湾和香港的教授们在会议工作人员刘斌和张之晟的带领下观看了交大的风光并合影留念。
下午,由台湾文建会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研究传习组李丽芳组长作第一个报告,题目是台湾水下文化资产保存政策与国际合作。李组长向大家介绍了台湾水下的重要文化遗产的种类以及台湾水下文化资产保存的政策方向、政策内容以及推动方法。第二个报告是由国家历史博物馆张威副馆长作的南海丝路遗珍—西沙群岛华光礁I号沉船。台湾中央研究院臧振华教授做点评。臧教授评论道,水下文化资产的保护需要在好的时机,有好的人员,适当的机缘,以及正确的国家政策支持。希望两岸未来在水下考古方面多多交流借鉴合作,整合学术和技术资源,加强人员的交流和培训。傅教授对此也表示认同,认为两岸的水下考古合作可以在南海诸岛进行,并契机给周边国家展示威慑力,更有利于南海的稳定。
27日上午,最后一个议题在李国安教授的主持下开始了。台湾环保署署长邱文彦教授给大家做了关于台北港环境影响评估与水下文物保护 -- 兼论海峡两岸合作的展望的报告。邱教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台湾兰屿的海洋文化,以及台湾在政府政策和开发行为时对环境的先行评估政策,并就台湾西海岸填海造地计划所隐含的隐忧和机会展开了评论,还专门以台北港为例展示了围海造地及建港对文化的影响,如何在兼顾开发的基础上保护文化遗存。邱教授特别表示了以两岸文化协议来促进交流的愿望,提出在交流中产生互信的基础上展开合作,并达成双赢。他提议两岸可以合作探究古船复原技术,办类似今天这样的常态性和定期性的研讨会来加强海洋文史交流研究,加强两岸水下考古人才的培训与合作。
大家都对此提议表示赞同,认为可以采取在两岸轮流办会的形式,起草一个海峡合作白皮书的年鉴,使得这种交流能够继续下去有实质性意义,而不是仅仅流于形式,大家认为,两岸在学术交流上已有很大进展,但在具体操作上,可在区域内来做,如何延续下去非常重要,可借鉴今年3月的两岸会,采取定期(2年)办一次的频率,平时多采取人才交流,文史交流,达成有个共识的结论,拓宽参与面,双方每年采取报告,年鉴,学报或论坛方式,更有利于双方研究成果的积累。两岸的互信合作十分重要,需要双方解开心结,面向未来,为中华民族的文化遗存保护作出应有的努力。
最后,傅崐成教授代表主办方致闭幕词,傅教授首先表示了对工作同仁的感谢,并就一天半的研讨会达成的共时性意见做出了总结:1、两岸同胞应共同对台湾海峡及附近的水下文化共同维护、保护、保存,这是基本的共识;2、两岸以各种可行的方式对水下文物普查进行合作;3、两岸对公约生效后的水下文化遗产相关立法工作进行合作;4、在南海中沙、东沙、南沙附近的水下文化遗产进行合作,双方应寻求一些适当的示范区、示范点进行合作,避开军方敏感区域;5、两岸就相关主题进一步推进水下文化遗产的合作交流,例如以两年一次,轮流主办的方式,在这期间也加强相关教育工作,比如鼓励青年朋友交流,鼓励民间力量例如考古协会等参与公众教育与培训等。
在热烈的掌声中,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