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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韩民事诉讼法学国际研讨会召开

发表于: 2011-08-19 09:23  点击:1193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2011年8月13日,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协办,第三届中韩民事诉讼法学国际研讨会在美丽的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隆重召开。韩国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郑圭相教授率领韩国代表团近20人参加了研讨会,其中包括该学会的历任会长李时润前辈等、第一副会长孙容根教授(将于明年就任会长)、第二副会长、延世大学校孙汉琦教授(2014年就任会长)、首尔市立大学校崔恩姬教授、仁川大学校金鎬教授、延世大学校李鎬元教授、中央大学校田炳西教授、梨花女子大学校金相一教授、釜山大学校金尙永教授、司法研修院教授、吳勇圭法官、首尔大学校胡文赫教授、建国大学校梁炳晦名誉教授、首尔高等法院吳旻錫法官、中央大学校咸永輳教授、暻园大学校張松靑教授等。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教授,常务副会长李浩教授,副会长章武生教授、潘剑锋教授、汤维建教授、秘书长李仕春教授出席了会议。与会的还有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陈刚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王福华教授、叶永禄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唐力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跃敏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敏教授、陈爱武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亚球教授、张永泉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英姿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翁晓斌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教授、民一庭庭长夏正芳教授等。来自中韩两国的民事诉讼法学界近 50名代表就“小额诉讼、简易程序与再审制度”这一研讨会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开幕式

    开幕式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浩教授主持。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致开幕词,韩国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成均馆大学校法学专门大学院鄭圭相教授致答谢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力教授致祝词。之后,会议分“小额诉讼与简易程序”和“再审制度”两个单元进行了具体的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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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小额诉讼与简易程序

    该单元由华东政法大学陈刚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王福华教授主持。韩国釜山大学校法学专门大学院的金尙永教授作关于“韩国的小额案件审判制度”的主题报告,韩国前任监查院长李时润先生对韩国的小额案件审判制度进行补充说明,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章武生教授作关于“我国民事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之构建”的主题报告。在此基础上,分别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汤维建教授,韩国中央大学校法学专门大学院田炳西教授进行专题评议,之后,会议代表自由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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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再审制度

    该单元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唐力教授主持。韩国司法研修院教授、法官吳勇圭先生作关于“韩国再审制度之概观”的主题报告,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作“论再审事由——基于中国语境和视角的探讨”的主题报告,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浩教授,韩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第二副会长、延世大学校法学专门大学院孫漢琦教授分别对上述报告进行了评论。之后,与会代表们就再审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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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

    会议闭幕式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敏教授主持,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杂志社李仕春教授,韩国民事诉讼法会第一副会长、汉阳大学校法学专门大学院讲座教授孫容根先生作会议总结。最后,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潘剑锋教授,韩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第二副会长、延世大学校法学专门大学院孙汉琦教授致闭幕词,会议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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