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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背景下的中国普通法教育“研讨会邀请函

比较法背景下的中国普通法教育研讨会

尊敬的各位同仁、朋友,

  第二届普通法工作年会将于2010417日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举行。本届年会将由华 中大普通法所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比较法与欧盟法研究所联合举办,会议主题为比较法背景下的中国普通法教育。鉴于您及您单位在本领域的重要影响力,特邀 请您参会并作主题发言。

  会议将围绕着以下议题展开:

  中国普通法教育的历史与现状

  中国法学院如何开展普通法教育

  讨论《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何美欢著)

  会议时间:2010417日(周六)全天。

  会议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提交论文或提纲时间:2010410日前。发言形式不限,正式的参会论文、发言提纲、PPT均可。

  如您能拨冗参加,请将参会信息、会议发言等反馈至:

  侯  猛(E-mail: houmeng@uibe.edu.cn

  李红海(E-mail: commonlawhust@hotmail.com

  欢迎参会,恭候您的到来!

  即颂

春禧!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普通法研究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比较法与欧盟法研究所

201032

 

 

  议题推荐

  (仅供参考,参会者可就其中任何议题进行研究,也可就自己的思考发表意见)

  1、英美法教育在中国:历史考察

  考察英美法教育的重镇,如东吴大学;

  2、英美法教育在中国:现实考察

  考察今天中国英美法教育的现状,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等的实践;

  台湾

  香港

  谈谈你是如何在你的单位进行英美法教育的;

  3、英美法教育在欧陆法传统下的其他国家:横向考察

  法国

  德国

  日本

  其他

  4、反思与重构

  建构时考虑的因素:

  考虑英美法的特点和本质?什么特点、何种本质?

  考虑和欧陆法特点的对接?什么特点?

  考虑和中国国情的对接?何种国情?

  考虑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如日本、香港等

  何美欢老师方案的评价

  具体建构:

  术语的使用:英美法教育还是普通法教育

  讲什么:

  怎么讲:讲授;案例讨论

  探讨普通法教育的重点、方法,交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