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侵权责任法》高级研修班通知(苏州)[5月20日至24日] 发表于: 2010-04-08 16:27 点击:6545
《侵权责任法》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 为满足全国民法学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法律工作者及时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和热点问题、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特决 定举办《侵权责任法》立法与解释高级研修班,本次研修班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联合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协办,培训地点在苏州。现将本次研修班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截止日期:5月10日 报到时间:5月20日8:00-20:00 报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158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研修时间:5月21日— 5月23日 参观安排:5月24日上午参观同里古镇 授课专家:王利明 教授 杨立新 教授 张新宝 教授 姚辉 教授 王轶 教授 培训费用:每人培训费1980元(含参观、教材、资料、通讯录、合影等费用),于报到时交到会务组。 住宿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方法:请将《报名表》传真至我院或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回。 培训办公室: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1办公室 联 系 人:潘 涛 老师 (010)82509253 13522924868 传 真:(010)62514365 网 址:www.law.ruc.edu.cn(培训专栏)可以下载报名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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