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3)》发布暨研讨会成功举办
xuebu 发表于: 2013-09-28 20:17 点击:2471
2013年8月23日,《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3)》(以下简称年度 观察)发布暨研讨会于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年度观察的作者们分别介绍了各报告的主要内容,众多关心中国争议解决事业的法官、学者、律师、公司管理者等 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权威专家对年度观察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会议首先由北仲林志炜秘书长致欢迎辞。林秘书长指出,北仲作为一个集争议解决、 研究、培训、宣传推广为一体的提供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的中心,拥有数百位顶尖的各领域的专家,有责任搭建起研究中国正在蓬勃发展的争议解决事业的平台,聚 集各方力量,向中国特别是世界展示中国目前的发展状况。林秘书长表示,年度观察作为北仲的首次尝试,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热切希望各方面专家能为如何改 进年度观察贡献真知灼见。今后,北仲还将继续组织年度观察的撰写,将来不仅会从内容上进一步扩展观察的领域,也将从深度上在对客观的总结和梳理的基础上, 更加突出对相关制度建设和政策制定的影响,北仲也欢迎社会更多有识之士一起投身到这项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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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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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仲秘书长林志炜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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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13)”发布及研讨由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 主持,作为年度观察的编撰工作的具体组织者之一,陈副秘书长首先代表北仲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背景和议题。年度观察的英文版早在今年6月份在英国隆重发布,中 文版的报告也随后在《北京仲裁》上全文刊登。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评价年度观察的内容方面是否全面准确,评论方面是否客观公允,以便为今后更好地编写年 度观察打下基础。陈副秘书长同时说明了年度观察以2013为题的原因。
围绕以上议题,会议正式进入第一阶段,“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13)”的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北仲仲裁员宋连斌介绍了他选取的2012年中国仲裁领域发生的两件大事及其原因,并展望了明年年度观察的内容。他认为, 如果北仲每年都能组织编写一份年度观察,持续十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人们将发现如制度的走向等有更为重大价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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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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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宋连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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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人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高晓力首先对仲裁年度观察内容之全面和评论之中肯 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报告梳理了2012年商事仲裁领域发展的脉络,重点关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仲裁规则的变化和法院司法审查的实践,特别是司法审查的内 容,涉及到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增添了年度观察的实践意义。高法官同时指出,年度观察可以补充梳理业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这部分内容,另外在司法案例和 其他材料的获取上,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点评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仲仲裁员王亚新对高晓力法官的点评表示高度认同, 认为仲裁年度观察具有领先的全局性,同时,王教授也指出了报告值得进一步提升之处,如在数据的收集上可以做得更加全面和细致,以更加全面地展示2012年 及更早的几年中国商事仲裁发展的整体概况,虽然囿于仲裁的保密性,这将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但他认为北仲及相关专家拥有这样的能力;立法动向需要长期追踪, 在今后几年可以重点关注新的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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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高晓力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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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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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二阶段“中国商事调解年度观察(2013)”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 解中心主任谈志琦主持,谈主任对北仲在调解组织的设立、调解规则的制定、调解员培训方面做出的探索和贡献表示感谢,他认为,调解年度观察将调解的法律环 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等内容都尽数收录,非常具有参考价值和启发性。
“中国商事调解年度观察(2013)”的作者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吴俊随后 介绍了调解年度观察的形成过程、观察的四个组成部分、观察的初步结论等内容,分享了他的研究历程和对中国调解行业的思考和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特别指 出,最高法院出台的改革方案引进了非常前沿的制度设计,呼唤如北仲调解中心等调解组织能将良好的制度在中国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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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谈志琦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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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吴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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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杨艳认为,调解年度观察在详实的资料中穿 插画龙点睛的评述让读者对2012年中国商事调解的发展情况有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认知。杨庭长指出了未来商事调解发展可能面临的几个突出问题,如哪些调 解组织的调解协议可以进入司法程序,需要进一步关注。此外,北京的法院都在积极推动诉前调解,由于调解的观念并未深入人心,对商事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当事人 并不十分了解,需要年度观察进一步进行总结和宣传。对于诉调对接程序的设置、调解程序的规范等问题,法院也应当更多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点评人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争议解决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仲仲裁员郭玉忠对调解 年度观察涵盖资料的丰富程度表示赞赏,对观察的读者定位、信息收集渠道提出了问题和建议,同时指出了在样本采集方面存在的缺陷,并表示,调解联盟可以为今 后年度观察的撰写提供丰富的资料和数据。郭主任认为,未来几年是中国调解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类型调解组织的发展可以作为一个观察很好的切入点。郭副主任从 介绍学术界有关调解的先进的研究成果、关注重大的调解案例、关注调解员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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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杨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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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争议解决中心常务副主任郭玉忠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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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三阶段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主持,林庭长介绍,由 于新技术的发展和企业市场化程度的提升,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呈现迅速增长的态势。在新技术的影响下,出现了非常新颖而复杂的案件,也出现了不同的观 点,今后的年度观察可以就极具争议的前沿问题结合法院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展示和分析。此外,林庭长还就知识产权观察的结构安排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
第三阶段首先由“中国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3)”的作者北京市立方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仲仲裁员谢冠斌发言,谢律师介绍了观察立足于向海外传播的背景、年度观察的编写思路、编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重点介绍了案例选取的标 准。他认为,2012年在知识产权领域出台了不少新法律,也产生了很多有意思的案例,年度观察通过内容的选择展示了作者的主观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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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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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冠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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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人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法律顾问、经理、北仲仲裁员唐功远 认为,知识产权年度观察是一篇紧扣商事争议解决主题的报告,提供了丰富的信息。他指出,今年社会已进入大数据时代,通过对数据的整合应用到解决具体问题上 是社会管理的一个手段。年度观察在收集数据的基础上,应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发挥指导现实的作用。唐经理认为,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的核心资产,年度观 察可以从企业如何通过争议解决更好地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这个角度出发,将更具价值。
点评人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仲仲裁员马晓刚认为,观察不仅涉及 2012年的情况,更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几十年来的整体发展情况,及对今后的展望展示出现,让海外了解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现状。马律师提出几点 建议,争议解决不仅包括司法,观察还应补充仲裁、调解等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的情况;新法修改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可以补充,如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二次获酬权 等;在案例的选取上建议更多结合审理中的变化选取与业界利益攸关的争议;在知识产权的范围上可以延伸到文化产业的品牌、文化传媒、特许经营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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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法律顾问、经理唐功远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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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晓刚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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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中国建设工程争议年度观察(2013)”发布及研讨由联合建管(北 京)国际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北仲仲裁员邱闯主持,邱闯律师认为,年度观察对于工程管理等业内人士极具收藏价值,通过对2012年中国建设工程的立法、合 同范本、案件清晰的概括,折射出目前中国建设工程管理的现状,对建设工程管理实践人员产生了很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由“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3)”的作者建纬(北京)律师事 务所主任、北仲仲裁员谭敬慧发言,谭律师解释了观察立足于向其他国家介绍中国建设工程的优秀的制度设计和实践经验,因此在内容的选取上有一定侧重点。在此 基础上,她依次展示了立法动态、合同范本、案例精选和焦点问题等观察各部分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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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建管(北京)国际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邱闯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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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谭敬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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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旻认为,建设工程年度观察既有对于立法宏 观态势的分析,也有在案例中细致入微的评价。观察中有诸多亮点,如对立法动态的梳理,又如对中国建设工程领域问题的把握。陈法官建议,观察如以客观真实的 数据为支撑,则实证性会大大提升。此外,陈法官认为,观察除了有客观的叙述,更应体现作者主观的价值判断,如通过对案例进行类型化,达到预测趋势、提出建 议的目的。
点评人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仲仲裁员赵杭对陈旻法官的观点表示赞同,他认 为,作为一份观察,一定要带有主观的色彩,年度观察向其他国家以其能够理解的方式展示了适合中国建筑行业需要的法律制度体系和争议解决机制,实为难得。同 时,他也认为,观察今后可在回顾和前瞻的层面有更大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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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旻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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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杭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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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阶段“中国金融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3)”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维权部主任 卜祥瑞主持,卜主任首先对北仲勇于承担这项具有大格局的工作表示赞赏,但同时指出,观察的金融争议调解制度中仅涉及证券行业和保险行业,缺少了对银行业的 介绍,事实上中国银行业协会一直在努力建设和完善银行业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就如何解决消费者与银行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的纠纷,银行业协会将与北仲进一步 深入交流,包括为今后的年度观察提供素材。
“中国金融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3)”的作者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芳 首先介绍了金融争议案件和金融争议解决的特点和两者的关系,并向与会者分享了她对金融争议解决的专业化和群体性金融争议的解决这两个2012年金融争议解 决领域热点问题的观察和思考。肖教授最后提出了她在撰写观察时遇到的困惑和问题,如如何使用案例、如何平衡特定领域实体法和程序法等,引起了与会者的深入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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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维权部主任卜祥瑞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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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芳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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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人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仲仲裁员陶修明律师从金融业界实际需求的 角度提出了建议,金融界关注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合规性,因此观察宜重点关注影响市场发展的规制性条文,选取与市场关注的核心问题相关的案例并加以细致地展 开。此外,金融观察的范围可以扩展到广义的投融资领域中。作为一份争议解决的年度观察,陶律师指出,仲裁以其专业性和市场化应当成为解决金融争议的一个优 先选项。
点评人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北仲仲裁员吴胜春肯定了观察选取维 度之全面和准确,为读者了解金融争议的处理提供了很好的视角。从题目的设定上,吴经理建议将金融领域涵盖的五大板块拆分开来分别撰写。对案例的选取上,他 建议今后的观察应对于最高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应保持一定关注。同时,吴经理认为,总结本年度金融领域的几个热点和难点问题也应是观察的应有之义。对于案 例的分析可以更突出仲裁等争议解决方式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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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修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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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总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吴胜春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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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会议进入自由讨论阶段,北仲仲裁员张建华、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驰、大 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永泉、奋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鲍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曹顺明、华北电力学院教授杨卫东等参会 嘉宾对如何进一步改进观察各抒己见,对观察的定位、体例、作者团队的组建、样本的采集、内容的编排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启发性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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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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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北仲林志炜秘书长对与会嘉宾为年度观察献计献策表示感谢,并表示北仲将继续脚踏实地地做好年度报告的组织编写工作,力争在各界人士的支持下,为中国及世界奉献满足受众需求,贴近实务,凸显北仲特色的年度观察。
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资料来源:北京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