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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部委员吴汉东教授文集前三卷出版

xuebu 发表于: 2014-01-06 22:54  点击:1424

     中国法学家文库系列:吴汉东教授文集的前三卷已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我与知识产权三十年

                           (吴汉东教授文集总序)

    从读书到从教,我与知识产权结伴同行已有三十余年。读书、教书、写书,一直秉持学者本色,自诩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者和传播者;学法、讲法、立法[1],践行法治理想,是为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见证者和推动者(光明日报语)。我是文化大革命前的“老三届”毕业生(1967级初中毕业生),亦是恢复高考后的“新三级”学人(1977级本科生),自1982年毕业留校工作以来,教研活动从罗马法到民法均有涉猎,尔后转向专治知识产权。从我的第一本教材《知识产权法概论》(1987年)、第一篇文章《试论<民法通则>中的知识产权制度》(1986年)乃至新中国第一篇知识产权专题硕士学位论文(1986年)[2]开始,我的研究成果多集中于知识产权领域,时至今日已有十多本著作、百余篇专论、近百场讲座。

    三十余年来,我致力于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专注于两个方面,一是知识产权法律科学的基础理论体系,二是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重大现实问题。坚持自由探索与问题导向、坚执学理探究与术用应对,坚守专业研究与学科融通,这是法学工作者应有的学者品格和学术素养。就理论联系实际而言,我认为,知识产权的学术研究,既不能坐而论道,也不能就事论事,而应是学理研究和应用研究两者的结合。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将学术解析为“学理”和“术用”。他认为,“学必借术以应用,术必以学为基本”。我的理解是:知识产权学理研究必须以应用为目标,如果纯粹的理论探究而失去应用目的,就没有常青的学术生命活力;知识产权术用研究又要以一定的学理为指引,倘若应用研究缺乏深厚的学理,就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学术生命基础。因此,知识产权学者一定要把学理研究和应用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既要避免学理研究中的法学浪漫主义、唯美主义和空想主义;也要防止应用研究中的法律机械主义、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

    三十余年践行此道,虽谓有果却未有大成。2010年,承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不弃,计划将我的著述列入《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经过两年的整理、加工,计有七部著述将陆续出版,它们是《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知识产权总论》、《无形财产权基本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多维度学理解读》(论文集)、《知识产权中国化应用研究》(论文集)、《我为知识产权事业鼓与呼》(演讲、访谈集)、《罗马私法与现代民法》。上述作品涉及知识产权基本理论研究和知识产权主要制度研究,但也包括民法的相关问题;写作的时间跨度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年,但多为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从事知识产权教研工作以及相关法律实务的心路历程。

    文集的出版,得益于各位同行、学生乃至许多读者的帮助和支持。感谢出版社法律分社副社长郭红编审的“强制性合同”,没有她饱含事业心的督促,我不会倾尽心力完成此事;感谢各丛书的各位责编,他们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有时使我这个学术上较真的人也感到汗颜;感谢我的学生熊琦博士、李瑞登博士以及博士生瞿昊晖、锁福涛、张颖和研究生夏壮壮为本书的打印、校对、查找资料所付出的艰辛劳动;感谢全国法学界特别是知识产权界同行读者对本人著述给予的厚爱与关注。

    三十余年来,我一直在知识产权园地教书、写作,但“教习”不为晋仕途,“学究”并非稻粱谋。微博言:今天做了明天还想做的是事业,今天做了明天还得做的是职业,我以“学术为志业”(马克斯•韦伯语),有幸将自己所追求的事业与所喜欢的职业合为一体,因而是苦中有乐,乐之不疲。我的学术生涯还在继续,虽已过耳顺之年,但常常以“60后”自居。以书为伴,书伴人生;与法同行,法行天下;释放知识产权制度“正能量”,发出知识产权事业“好声音”,这就是我——一个中国知识产权学人的光荣与梦想。

 

                                                                                      吴汉东

                                                                               20137月于武昌

    作者简介:吴汉东,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著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多维度解读》、《科学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著作10余部,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文章130余篇。专著和论文曾获首届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二等奖等,并入选2011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20065月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上为国家领导人讲授“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2009年、2011年两次被评为“年度十大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并于2009年、2011年两度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MIP)杂志评为“全球知识产权界最具影响力五十人”。

[1] 笔者曾被选任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参加了一段时间的地方立法工作。

[2] 参见杜学亮主编:《著作权研究文献目录汇编》,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资料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