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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召开

发表于: 2010-05-11 22:36  点击:1985

       新闻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0426— 5月1,由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联合创办的“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第十二届)在台湾地区举办。大陆代表团先后参加了在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逢甲大学财税学系、东海大学法律学院举办的数场两岸财税法论坛,两岸学者围绕纳税人权益保护、税法教育、中国大陆税法 发展等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本次赴台湾学术交流的大陆代表团成员包括: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远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徐爱国教授、张智勇副教授,兰州商学院党委书记王肃元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国庆教授,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新民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魏明英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徐阳光博士

一、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海峡两岸税捐行政法制改革研讨会

   426,代表团参加了由在台湾大学举办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暨第十二届两岸税捐行政法制改革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财经法学研究中心 和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与会嘉宾除大陆代表团成员十人之外,还包括台湾地区前司法院院长翁岳生教授、财政部次长曾铭宗先生、台湾省中区国税 局郑义和局长、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蔡明诚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曾华松教授、现任司法院大法官黄茂荣教授等台湾地区官方领导,以及来自中正大学、 东吴大学、成功大学、亚洲大学、中央研究院、台北商业技术学院、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等专家学者共计200余人。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 院院长汤贡亮教授首先在论坛的开幕式上进行了贵宾致辞,介绍了海峡两岸财税法论坛多年来的发展情况,并对今年的论坛主题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教授指出:台 湾地区的税捐稽征法经过修订,将第一章之一定名为纳税人权利保护,突出了纳税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而大陆地区亦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人权利公 告,详细列举了纳税人的基本权利,正在修订中的大陆《税收征管法》也在考虑如何完善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具体制度。这些都是立法的重要进步,相信对于海峡两 岸的纳税人权益保护以及税捐行政法制化进程都将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本次研讨会能够在海峡两岸的税法交流方面达成更多的共识、取得更大的成就。

开幕式之后,主办方举行了新书发表会,隆重推出了由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葛克昌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和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吴德丰先生主编的的三 部最新著作:《两岸避税防杜法制之研析》、《纳税人权利保护:税捐稽征法第一章之一逐条释义》和《避税案件与行政法院判决》。汤贡亮教授作为贵宾致辞,汤 教授指出,两岸财税法学者合作研究财税法领域的共同问题,并将研究成果出版,具有突出的价值和意义,新书发布,先睹为快。感谢葛克昌教授等人的辛勤努力和 高效率地组织出版工作。

在大会主题报告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远教授担任了主持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汤贡 亮教授以纳税人权利保护与《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为题进行了大会发言,介绍了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国际经验和台湾地区税捐稽征法修订的借鉴意义,并对大陆 《税收征管法》修订中构建完整的纳税人权利保护体系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引起了台湾地区专家学者热烈的响应和讨论。西北政法大学魏明英副教授以电子商务对 税务管理制度的影响与对策研究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从电子商务环境切入,深入分析了税务管理制度面临的挑战与对策。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新民教授、安徽 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国庆教授分别针对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黄茂荣教授、葛克昌教授的主题发言进行了与谈和评议。

在分论坛阶段,安徽大学法 学院副院长华国庆教授担任了分论坛之一的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徐爱国教授以论纳税人权利的历史与理论根基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重点讨论了无代表不纳 税原则的起源、纳税公平原则的构造和税收的社会契约论与利益交换轮三大问题。兰州商学院王肃元教授以论大陆地区纳税人税收退换请求权的立法完善为题发 表了主题报告,从退税请求权的性质入手,对其理论基础进行讨论,总结了大陆关于纳税人退税请求权的立法特点,并重点指出了大陆立法在这方面的不足,提出了 相应的完善意见。北京大学法学院张智勇副教授以税收征管与纳税人权利保护:经济全球化视角下的思考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分析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税收征 管和纳税人权利保护所面临的特殊问题,对现行主要双边、区域和多边安排进行了考察,最后结合大陆的税收法律、规章以及签署的双边税收协定,评述了大陆在开 放条件下加强税收征管和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努力与实践。辽宁大学法学院杨松教授以中国大陆纳税人权利三种型态的评价与改革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指出纳税 人权利存在应有权利、法定权利、现实权利三种形态,中国大陆的经济政治转型为纳税人应有权利奠定了客观基础,纳税人法定权利体系已经初步建立,需要进一步 优化法定权利的立法形式,完善权利体系,并采取诸多改革措施来实现纳税人的现实权利。西南大学法学院张新民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讲师、北京大学 法学院徐爱国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魏明英副教授等人分别担任了台湾地区专家学者主题报告的与谈人和评论人。

在论坛的闭幕式阶段,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汤贡亮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蔡茂寅教授先后进行了总结致辞,充分肯定了研讨会取得的共识,双方的讨论广泛而深刻,必将对海峡两岸的税捐行政法制改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税务争讼课堂观摩

   
427下午,大陆代表团成员应葛克昌教授的邀请,参与观摩由葛克昌教授讲授的税务争讼课堂,主题是退税请求权,所讨论的案例是从增值税(加值型 营业税)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争讼案件。在学生主题报告、学生评议和互动提问环节之后,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资诚法律事务所律师进行了点评。最后, 北京大学法学院徐爱国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华国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徐阳光博士先后发表了观摩感想和评论意见,和学生进行了很好的互动。

税务争讼课堂是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的特色课堂之一,每一学期选择一个税务争讼的具体主题,选择一系列相关的台湾地区的税务裁判案件,采取学生主讲为 主。整个课堂的流程包括:学生针对主题案件发表报告、学生进行评议和提问互动、会计师和律师进行点评,最后由课老师进行总结。该课堂很好地贯彻了案例教学 的方法,将理论与实践非常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培养了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让学生在此过程中锻炼了写作研究的能力。因此,该课堂深受 学生喜欢,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都积极选修该课程。

  三、逢甲大学商学院:两岸税法教育论坛

  
429上午,代表团赶赴台中市,参加了逢甲大学财税学系举办的“2010两岸租税法教育论坛,出席会议的主要嘉宾有大陆代表团全体成员,以及逢甲大学商学院院长何艳宏教授、台湾省中区国税局局长郑义和先生、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葛克昌教授等。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汤贡亮教授和逢甲大学商学院院长何艳宏教授共同主持了本次研讨会。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国庆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张智勇副教授先分别作了题为中国大陆税法现状介绍大陆税法发展趋势的主题报告。引起了两岸学者的热烈讨论。

  会后,逢甲大学高副董事长宴请了大陆代表团全体成员。

四、东海大学法律学院:两岸税法座谈会

  
2010429下午,代表团全体成员参加了东海大学法律学院主办的两岸税法座谈会。东海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运财教授致欢迎辞。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葛克昌教授发表引言,介绍双方的与会嘉宾。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汤贡亮教授发表了题为中国大陆税法概述的主题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远教授发表了题为中国税法发展新方向与新动态的主题报告。双方与会代表进行了与谈和讨论。

大陆代表团还接受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邀请,参观了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法法律事务所等单位,和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合伙人、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座谈,交流了如何促进两岸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问题。

201051晚,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葛克昌教授为代表团全体成员举行了欢送晚宴。52,代表团返回顺利抵达北京,全程学术交流取得圆满成功,促进了两岸财税法学的理论与实务研究,也加深了两岸高校及其财税法学者之间的友谊。

       本次学术交流活动是每年一度的海峡两岸财税法研讨会系列论坛之一。海峡两岸财税法研讨会系列论创始于2003年,由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和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葛克昌教授联合发起成立,由大陆和台湾两地高校承办。时至今日,两岸财税法学术交流活动不曾间断且日趋频繁,海峡两岸财税 法研讨会也已成为每年一度的重要盛会,很好地促进了两岸财税法学的共同发展和财税法治建设的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