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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法律、司法和法学家的对话之过去与当下”国际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xuebu 发表于: 2014-09-29 22:04  点击:615

   2014年9月25日,由我院和法国图卢兹第一大学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承办的“中法法律、司法和法学家的对话之过去与当下”国际研讨会在我院601会议室召开。来自图卢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务印书馆、法国DS律师事务所、中伦文徳事务所等法律院校、科研单位、出版社以及法律实务部门共30多位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研讨会作为中法建交50周年官方庆典活动之一,得到法国驻华使馆的特别支持。



    开幕式由我院王云霞教授主持。韩大元院长、法国图卢兹一大Florent Garnier教授、法驻华使馆专员Philippe Devaud先生在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赵晓耕教授在开幕式中分别致辞,对本次研讨会的顺利举办表示祝贺。嘉宾致辞中指出,中法两国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领域的交流由来已久,成果丰硕,在当今中国改革和发展的时代,两国在法律领域的交流更加愈显重要。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法国图卢兹一大法学院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有力地推动了双方在教育和科研领域的共同发展。

    本次研讨会分为三个单元,与会嘉宾分别围绕“清末以来的法律交流”、“民国时期的法律文化”以及“当代的法律对话”等三个议题,就中法两国不同时期在法律领域的相互交流和相互影响展开热烈探讨。与会代表不仅从法治思想、宪政制度和多项具体制度、法律翻译和法律文化等多方面,深入具体地分析了法国法对中国近世法制转型的影响,认为法国法和德、日等其他西方国家的现代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一起,通过法学教育、法律翻译以及法学家参与法律改革等多种方式,在近代中国由传统法律文化向近现代法制转型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了中国法制近代化。与会者还就中国法在法国的历史、传播途径和传播前景等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大家从法学研究者、法律实践者和法律文化传播者等不同身份和视角出发,广泛关注了法律制定、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等多个领域中中国与法国的交流合作和相互影响。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