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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海峡两岸财经法学术研讨会”举办

发表于: 2010-05-22 22:03  点击:1002

2010511,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与东吴大学法学院、万国法律事务所联合举办的2010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暨海峡两岸财经法学术研讨会:后金融危机时代两岸财经法制新趋势在台北东吴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研讨会就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公司法、金融法、反垄断法、信托法与破产法以及2010 年美国金融法制的改革等一系列重大财经法律制度的变革进行了广泛讨论与深入交流。

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奕华教授、万国法律事务所所长黄柏夫和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杨奕华教授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此次论坛对于促进海峡两岸商法学术交流的重大意义,并认为财经法律制度作为时代的产物,应当根据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新特点与时俱进,并适度节制金融自由的泛滥。黄柏夫所长在致辞中表示,台湾地区律师界愿意积极参与和支持海峡两岸的财经法学术交流活动.刘俊海教授致辞时指出,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认真反思传统的财经 法律制度的设计漏洞及其背后的思维盲点,正确处理好自由与安全、创新与监管、自治与干预、公平与效率之间的辩证关系,对于预防和化解未来的世界性金融风 险,推动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和谐发展,共创两岸良性互动、和谐共赢的商法学术交流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

东吴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潘维大教授主持了研讨会第一单元的讨论。东吴大学法学院谢易宏教授发表了题为《浪子回头:评析美国2010年美国金融法制 改革》的报告,对美国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创新进行了全面介绍。刘俊海教授发表了题为《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公司法现代化 问题》的报告,就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公司社会责任、大小公司区分立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改革前瞻发表了见解。东吴大学法学院王煦琪教授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王晓川教授作为与谈人发表了精彩点评。

       万国法律事务所资深合伙律师顾立雄主持了研讨会第二单元的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发表了题为《后金融危机时代的金融法治及其反思》的报告,主张正确处理金融自由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并主张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模式。东吴大学法学院庄永丞副教授发表了题为《我国对信用平等机构应有之规范与态 度》的报告,对加强信用评级机构、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遏制利益冲突等问题阐述了见解。万国法律事务所陈黛龄合伙律师与中国人民大学朱大旗教授作为与谈人发 表了精彩点评。

       东吴大学法学院洪家殷教授主持了研讨会第三单元的讨论。中国人民大学吴宏伟教授做了《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公司并购与反垄断法律问题》的主题报告,主张鼓励公 司购并,合理审慎地认定垄断行为。东吴大学法学院林桓副教授做了《从代理成本论经营组织的比较与选择》的主题报告,认为国家原则上不应干预公司内部治理事 务,除非国家干预有利于社会整体资源的利用、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外部市场的完整性。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东吴大学兼任教授刘连煜,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副院长丁丁教授发表了精彩点评意见。

       万国法律事务所创所律师陈传岳主持了研讨会第三单元的讨论。万国法律事务所程春益合伙律师做了《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信托法制检讨》的主题报告,对信托法律制度在台湾地区的引进和发展历史以及信托制度在司法层面的争点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欣新教授做了《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破产法治》的主题报 告,对我国大陆地区的新破产法在实施中的前沿问题尤其是金融机构破产制度以及政府在破产案件中的法律角色发表了自己的学术见解。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教授、 东吴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王志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安生教授分别作了精彩点评。

       东吴大学法律学系郑冠宇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和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王晓川副院长分别在闭幕式上致辞。他们从不同角度对研讨会上取得的学术共识表示充分肯定,并共同希望进一步推动两岸商法和财经法学术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开展。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台湾地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专任委员林国全教授,以及来自东吴大学法学院、万国法律事务所、台湾地区法学院系、律师界和企业界的代表10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