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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批准人民大学设立 “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并成功举办成立仪式

xuebu 发表于: 2015-10-25 22:55  点击:1441

  近日,外交部批准我校成立“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是外交部亚洲司在全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批准设立的从事中日韩合作研究和合作交流的智力研究机构,目前已经先后在外交学院、吉林省政府、大连外国语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中设立,已经形成了各中心具有其重点和特色,又相互合作的网络组织,构成了从事中日韩合作研究、交流合作的智库网络。中国人民大学“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在已有的东亚和中日韩合作交流成果基础上,在外交部亚洲司和多边政府组织----中日韩合作秘书处的领导下,从事中日韩区域内法律方面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培养法治人才,促进东亚法治的发展和区域一体化进程,为中国落实“一带一路”国际战略提供智力支持。特别是积极推进中日韩三国政府项目“亚洲校园---东亚法治人才培养”交流项目和推进东亚法治论坛、法律翻译等国际合作项目。

        2015年9月12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主办的 “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暨“东亚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改革”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来自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以及中日韩合作秘书处的主管官员和代表,来自日本早稻田大学、名古屋大学、鹿儿岛大学,韩国首尔大学、成均馆大学、韩国外国语大学以及美国芝加哥大学、加州大学哈斯汀分校的专家参加了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主任丁相顺主持了本次会议。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在成立仪式上,外交部亚洲司郑学方参赞代表外交部亚洲司、中日韩三国合作秘书处王艳莉处长代表刚刚就职新合作秘书处秘书长杨厚兰大使对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中心在法律领域中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长徐青森、司法部王红副巡视员代表相关主管机构,对中国人民大学积极推进法学领域的中日韩合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将继续在政策和科研项目方面对中心的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伊志宏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对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以及中国法学会对中国人民大学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的支持表示感谢,她表示将进一步整合校内的研究力量,强化中心在中日韩合作研究中的法律特色,建设高水平的东亚法律智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对外交部批准成立中心表示衷心感谢,他回顾了法学院从事东亚、以及亚太法律交流的经验和成果,表示中心的成立有助于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在更高的平台和更广的视野从事中日韩法律方面的合作交流。中心的合作伙伴----早稻田大学前副校长小口彦太教授、首尔大学亚太法学研究所所长申辛太教授对中心的成立表示了热烈祝贺,并表示要加强彼此的合作交流,为加强国际合作作出贡献。张文显副会长、郑学方参赞和伊志宏副校长在仪式上为中心揭牌。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成立仪式结束后,举办了“东亚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改革”国际研讨会。研讨会的第一单元为东亚法学教育的发展与制度变革,由首尔大学法学院姜光文副教授、早稻田大学文元春助理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做了题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发展、问题与反思》的演讲,他在演讲中对中国的法学教育今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做了深刻而独到的分析,并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刻的反思。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全钟杙教授和日本鹿儿岛大学法科大学院院长米田宪市教授分别做了题为《韩国法学院校系统中的法学教育》和《日本法律职业的培养现状与展望》的演讲,对韩、日两国近年来进行的法学教育和司法制度变革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金斯伯格教授演讲的题目为《竞争性的现代化:东北亚中的法律与政治改革》,他从美国的视角对东亚法学教育的发展与制度变革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意见,并提出了诸多开放性的建议,引起了东亚专家学者的共鸣。来自高雄大学财经法律学系的谢国廉教授在题为《英格兰大学法学博士班之学术训练---对东亚法学教育之启示学》的演讲中,对东亚法学教育和英格兰大学法学博士班的学术训练进行了详尽而全面的比较,为东亚法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诸多启示。该单元结束前,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张锐智教授对上述发言人的演讲做了深刻的评述。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会议第二单元的主题为“中日韩法学教育改革及其影响”,该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副教授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马瑞新博士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员李红海教授在题为《统一司法考试与中国的法律教育》中,用详尽的数据和深刻的理论论证对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利弊做了阐述,并对我国法律教育的改革提出了大胆的构想,得到了与会学着的赞同。 韩国外国语大学文在完教授在《律师过剩时代如何改变法学院校教育—从韩国经验阐述》的演讲中对韩国律师职业发展现状做了阐述,并对在律师过剩的时代在韩国如何推进高校法学教育改革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宫川成雄教授和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加州大学哈斯汀分校法学院宫泽节生教授分别在题为《法科大学院制度对法学教育方法的影响:日本诊所教育面临的挑战》和《日本法科大学院的悲剧:先天不足、显著成就、螺旋形下降以及未定的将来》的演讲中,对日本现的法学教育的模式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并对日本法学教育改革的推进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中国政法大学袁钢副教授和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久林律师对上述专家、学着的演讲发表了自己评论,并表达了自己对法学教育改革的看法。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第三单元为“法律职业发展与法律市场开放”,由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院副院长周漪青博士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马建银助理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刘坤轮副教授在题为《中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考察》的报告中指出了中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在现有制度下如何完善中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金宰源教授和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院森际康友教授在题为《韩国法律职业的发展》和《实现的正义》的报告中对韩、日法律职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挑战做了阐述。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第四单元主题为“市场开放、东亚共通法与法律合作”,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锐助理教授主持。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法律研究所所长申熙泽教授做了题为《韩国国际投资协议政策及投资者-东道国争议解决措施》的演讲,对韩国法律市场的开放现状和东亚法律市场的共同合作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日本名古屋大学松浦好治教授报告的题目为《东亚地区的法律合作与共同比较法研究》,在演讲中,他对东亚地区的法律合作提出了诸多具有前瞻性的建议。演讲结束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金斯伯格教授,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金宰源教授,

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宫川成雄教授,对二位教授的报告做了评议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来自境内外的五十余名专家学者和亚洲校园“东亚共同法治”项目的中国、日本、韩国学生全称参加了本次国际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法律)”成立仪式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