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刑事律师专业辩护网
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学部召集人陈光中教授对此发表意见。他认为:“这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两个规定对于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有力遏制刑讯逼供,有效防止冤案错案的发生,实现司法公正,加强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陈光中教授说:“这为即将启动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的证据制度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