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北大法学院举行“反洗钱的立法与实践”高端论坛xuebu 发表于: 2016-03-06 14:34 点击:1017
为了加强反洗钱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交流,借鉴国外的有益立法与实践经验,推进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发展,2016年2月28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的主持下,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共同主办,英中协会协办的“反洗钱的立法与实践”高端论坛,在凯原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本次论坛吸引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众多来自海内外的司法部门、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台湾国立中正大学等院校的著名学者也出席论坛。《法制日报》、《中国日报》、《检察日报》等10多家新闻媒体对该次论坛进行报道。 在开幕式上,中信集团监事长、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会长朱小黄先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和英中协会高级项目顾问张晓萍女士,分别代表本次论坛的主办方和协办方致辞,介绍各方的基本情况,均认为从立法和实践层面对我国反洗钱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第一单元是“主旨演讲”,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主持,三位主讲人分别从立法、监管和司法的角度切入,对我国反洗钱的立法与实践现状进行主题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主任、中国《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俞光远先生以《关于加强中国反洗钱立法和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建议》为题,在分析我国现阶段洗钱行为的主要特征和发展趋势、我国反洗钱法的立法概况和意义的基础上,从“适当扩大对洗钱的预防监控范围”、“及时制定反洗钱各有关行业可疑交易的识别指引”、“适时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改善可疑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充实和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适当加大对著名公众人物和公职高管人员的可疑资金账户及其资金往来的监测力度”、“尽快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网络洗钱犯罪”等六个方面,对完善我国反洗钱的立法和工作提出对策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曹作义处长发表题为《我国反洗钱的形势与监管思考》的报告,从引起广泛关注的洗钱案件入手,介绍我国现阶段反洗钱形势的特点,并突出央行目前监管工作具有的风险为本和有效监管的两个重点;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刘为波博士以《中国打击洗钱犯罪的司法实践》为题,介绍我国刑法中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洗钱犯罪的制定情况,并且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洗钱案件的管辖问题、“明知”的界定问题、刑事程序问题及相关犯罪间的关系等问题。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反洗钱的全球视野与借鉴”,由国家检察官学院朱丽欣教授主持。以英国法判例条例和欧盟制定的反洗钱指令为依据,来自英国的霍普迈尔(Hopmeier)巡回法官介绍了英国法律中关于洗钱罪名的定义、规则与实践,强调国际合作在反洗钱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随后,台湾国立中正大学马跃中教授以《台湾反洗钱的立法现状与实践》为题,简明清晰地介绍了台湾的反洗钱法律规制体系。
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副局级委员苑多然的主持下,论坛展开主题为“反洗钱的实践与发展”的第三单元。中国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王寒冰、中国人保集团法律总监兼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李祝用、西南政法大学李云飞研究员以《跨国银行集团的反洗钱合规挑战和对策》、《从保险业的视角谈中国反洗钱立法的完善》和《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反洗钱侧研究》为题,先后进行主题报告。王寒冰先生介绍了跨国银行在反洗钱规制加强的背景下所面临的合规挑战,认为商业银行应将反洗钱流程嵌入到业务流程中,并且将反洗钱风险与其他风险融合管理,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控;李祝用先生结合保险业的行业特点,提出应以保险产品类型区分保险机构的反洗钱义务,推行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差异化监管;李云飞研究员提出,由于反洗钱工作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我国应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反洗钱规制体系。
第四单元的主题是“反洗钱的立法与完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厅罗庆东副厅长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的何萍教授以《互联网金融下的洗钱风险及其防范》为题,以“洗钱”概念的起源为切入点,并以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为依据,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潜在洗钱风险,认为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提升反洗钱工作的水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邵沙平教授发表题为《反洗钱法到反洗钱法治的变革》的报告,提出反洗钱工作的落实应经历由反洗钱法向反洗钱法治的演变,认为反洗钱工作水平的提升,有赖于部门间合作与国际间合作;闽江学院的林安民副教授以《我国反洗钱预防法律体系反思》为题,认为我国应扩大反洗钱上游犯罪的范围,加强对经营机构的反洗钱预防工作,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在论坛的自由讨论环节,与会者围绕反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反洗钱监管部门协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工商银行马德里分行事件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各位主讲人还分别对出席者所提出的问题予以回应。
最后,王新教授对论坛进行总结发言。他在梳理国际社会反洗钱发展脉络的基础上,认为洗钱是全球通力合作打击的行为,国际社会和许多国家进行了日益丰富的反洗钱立法,形成惩治和预防洗钱的“双剑合璧”机制;在实务部门,面对反洗钱法律规范的要求和法律责任的压力,反洗钱已成为金融机构合规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在分析我国融入反洗钱的国际合作框架的背景下,他提出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反洗钱法律规范体系,而且要在司法过程中加强国际合作,解决好一系列司法难题。
在热烈的氛围中,为期一天的论坛圆满地落下帷幕。(匡红宇供稿)
资料来源:北大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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