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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信用证业务的国际惯例和法律”国际研讨会召开

发表于: 2010-04-26 13:14  点击:1587

    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010年4月23日,“银行备用信用证业务的国际惯例及法律”国际研讨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模拟法庭召开。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新加坡的资深银行法专 家苏志成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北京市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专家,以及实务工作者。北京市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金赛波律师 担任主持。

    研讨会开始时,王军教授介绍了本次研讨会的主要内容,并向参会的各位代表介绍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办学特色和特点,并向苏先生赠送了礼物。

    金赛波律师介绍了本次主讲人苏志诚先生的学术研究方向,及其丰富的实践经验。 苏志成,新加坡籍,资深银行贸易融资业务专家。南洋大学第一等荣誉学士学位,本科主修经济学;于菲律宾马尼拉的亚洲管理学院完成高级银行管理课程,获得最 佳外汇交易奖。他新加坡银行公会贸易融资技术顾问。曾任新加坡华联银行副总裁,主管国际贸易融资服务;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工作小组成员、跟单信 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修改及起草小组九名成员中亚洲的唯一代表;新加坡ICC国家委员会指派的国际商会跟单票据争议专家解决规则(DOCDEX) 的专家;Documentary Credit World (DCW)月刊编辑顾问团和加拿大国际电子单据及信用证管理系统@Global Trade 顾问团成员。

    苏先生首先对相关概念定义进行了解读,为大家介绍了备用信用证与银行保函在近年来世界各地的运用情况,对备用信用证的使用数量增加背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在谈到有关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格式问题上,苏先生引用了马婆保险公司诉fFELCRA案,解释了关于保函截止日期的法律效力及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其后,苏先生还为通过丰富的实例引证,为参会代表具体讲解了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适用的国际规则和标准,如联合国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URCG325、URDG458、URCB524、以及ISP98和UCP600等国际惯例,具体分析了他们之间的差别以及实际应用。

    在提问环节,参会代表纷纷就贸易融资和支付方式实务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向苏先生请教。苏先生以对话讨论的形式详细地回答了问题。

    本次研讨会持续了大约三个小时,苏先生细致的讲解和丰富的实例使参加研讨会的每一位代表都感到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