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举办“第七届两岸四地民商法硕博论坛”的预通知xuebu 发表于: 2016-05-23 14:53 点击:939
为了促进两岸民商法学术与教育交流,增进两岸民商法学生与教师间的友谊,强化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培养两岸民商法后备研究人才,以《人格权与民法典编纂》为主题的第七届两岸四地民商法硕博论坛将于2016年7月10日在长春召开。现将论坛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及地点 论坛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往返旅差费等各单位自行承担,会议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南湖宾馆(南湖大路3798号) 二、参会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辅仁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等十个单位。 三、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16年7月9日。开会时间:7月10日。 四、论坛规模 每个单位学生人数不超过五人,带队老师不超过一人。 五、论文提交 请各位同学围绕会议主题进行论文写作。论文提交时间截至7月2日。论文提交至:xianfeng2345@163.com。 参会人员名单及论文的题目应于6月末报告给会务组。 六、会务组负责人及联络方式 曹险峰:联系电话:13944196432 吕 欣:13578774012
第七届两岸四地民商法硕博论坛会务组 2016年3月23日 资料来源: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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