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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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通知

xuebu 发表于: 2016-06-11 14:15  点击:1047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中国宪法学研究会、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共同主办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将于2016年10月22日—23日在河北保定召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到接待时间:2016年10月21日(周五)8:00—24:00。

  会议举行时间:2016年10月22日(周六)—23日(周日),会期2天。其中:(1)22日全天、23日上午召开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2)23日下午召开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专业委员会会议,与会代表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

  二、主题:法律体系的合宪性控制

  具体研讨题目:

  1.立法权的合宪性控制

  2.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3.宪法与法律的“立改废释”(法律制定与修改对宪法的具体化;法律的合宪性解释;司法实务中援引宪法的实证研究)

  4.“重点领域立法”的宪法基础(民法典编纂中的宪法问题;刑法修正与宪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警察法修改中的宪法问题;宪法与互联网法治;宪法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的批准)

  三、地点:请查阅邮寄纸质版会议通知。

  请务必在回执中注明预计到达的线路和时间,以便安排接站。

  返程票请自行预定。请勿带陪同人员,请勿派人代替。

  四、论文: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根据常务理事会的决定,自2013年起,年会只将大会主题发言的论文和评议人的评议汇编印刷,其他论文汇编成电子版提供给与会代表。年会论文的提交和评议规则为此相应调整,请参照《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2013年修订,见本通知附件)。

  论文字数以1万字至2万字之间为宜,请于2016年9月6日前以附件形式发至会务邮箱,逾期不再接收。为提高工作效率,论文格式请务必按照以下标准处理:

  (1)论文内容格式为:正文五号宋体字、单倍行距,脚注小五号宋体字、每页重新编码,其他参照《中国法学》或《法学研究》的现行要求处理。

  (2)论文word文档的标题格式为:“姓名:论文题目”,例如“韩大元:宪法文本中人权条款的规范分析”。

  (3)发送邮件时的主题为:“姓名+年会论文”,例如“韩大元年会论文”。

  为保障作者著作权,论文集电子版以PDF格式发放,仅供与会代表交流使用,请勿对外传播。

  五、回执:请参会代表2016年9月6日前将回执电子版与参会论文一并发到会务邮箱。回执请直接粘贴为邮件正文,不要使用附件形式。

  因会议规模较大,未按时提交回执者,可能无法保障接站和会议期间住房。

  六、费用:免膳食费;交通、住宿费请自理;请交会务费600元。

  七、联系方式:会务邮箱:xfxyjh@163.com;

  联系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伊士国、尚海龙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 张翔、于文豪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2016年5月16日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回执

    


性别


论文题目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电话(手机)


预计到达线路

(务必勾选)

□石家庄机场    □保定东站

□保定火车站    □自行前往

预计到达时间

(务必勾选)

1021

□上午  □下午

□晚上

入住退房时间

(务必勾选)

入住时间:1021          □上午 □下午 □晚上

退房时间:10月□23 24    □上午 □下午 □晚上

特别提示:预计到达线路、预计达到时间、入住退房时间请务必勾选,以便会务安排。

  说明:

  1. 请于2016年9月6日前将回执电子版与论文一并发至会务邮箱xfxyjh@163.com,未按时提交回执者,可能无法保障接站和会议期间住房。

  2. 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年会论文”;论文word文档标题格式为:“姓名:论文题目”。

  3. 回执请直接粘贴为邮件正文,不使用附件形式;但论文需以word附件形式发送。

  4. 回执电子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回执(下载).doc

  


附件: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2013年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学术水准和办会效率,经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自2013年起,年会只将大会主题发言论文和评议人书面评议意见汇编印刷,其他论文汇编成电子版(PDF格式)提供参会代表。因应这一变化,年会论文的提交和评议规则相应调整。

  1.论文提交

  1.1参会代表应向年会提交符合年会主题的论文。

  1.2提交年会的论文应当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在年会后公开发表的,应注明曾提交宪法学研究会年会。

  1.3论文应提交至年会通知指定的电子邮箱,研究会秘书处应回复邮件确认收到。

  1.4论文应于年会召开至少45日前提交,每年具体提交时间以当年年会通知为准,以保证有充足时间安排论文评议和论文集编辑工作。

  1.5只有在年会通知确定的论文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的论文,方可被遴选为年会发言论文;在年会通知确定的论文提交截止日期后提交的论文,不能作为年会发言的候选论文。

  1.6未在年会通知确定的论文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论文,而希望在年会上进行交流者,请自行打印相应份数的论文并在年会召开前提交至年会主办方,主办方可协助分发。

  2.论文评议

  2.1论文提交截止后,研究会秘书处应按年会主题对论文进行分类,每一类别由一位副会长负责会同其他专家在15日内初步选出本类别的大会发言论文。

  2.2研究会秘书处负责汇总各类别论文中初选的大会发言论文,在取得论文作者同意后,提请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确定发言人最终人选。

  2.3主题发言人确定后,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应为每位主题发言人确定一位评议人,并取得评议人同意。

  2.4以上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最终人选的确定工作应在初选结束后10日内完成。

  2.5研究会秘书处向评议人提供被评议论文的电子稿,评议人应认真阅读并撰写书面评议意见,在10日内提交至研究会秘书处。

  2.6如因特殊情况,已经确定的会议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无法参加会议,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研究会秘书处。

  2.7年会主办方在会议召开前将主题发言人的论文及评议人的评议意见汇编印刷,并将在论文提交截止日之前提交的论文汇编,制作年会论文集电子版。

  2.8会议报到时,年会主办方和研究会秘书处应告知每位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所在的研讨单元、会议地点以及发言时间。发言人和评议人应准时参与所在单元的研讨。

    资料来源:中国宪法学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