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中德法律研讨会(国家在民法中的地位)议程 发表于: 2010-06-08 10:21 点击:4242
来源:法学创新网 中德法律研讨会:国家在民法中的地位 Der Staat im Zivilrecht 2010年6月9-12日,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 2010年6月7日 柏林泰戈尔机场 2010年6月8日 参观柏林(国会大厦、博物馆岛等) 2010年6月9日 参观波士坦(无忧宫等) 第一单元:经济宪法秩序 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 9:30-13:00 中方报告: (1) 中国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款的解释和适用 报告人:黄 卉教授,北航法学院 (2) 论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多重法律角色 报告人:田士永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德方报告: (1) 德国与欧洲之经济宪法 报告人:Matthias Schmidt-Preuss教授,波恩大学 (2) 欧盟关于国家经济行为的限制——以补助法对国家歧视行为之阻却为例 报告人:Ulrich Ehricke教授,科隆大学 第二单元:区分高权(公法)行为和私人(私法)行为的基础 2010年6月10日星期四 14:30-18:00 中方报告: (1)中国法上的公法人 报告人:葛云松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 (2)反垄断法中公共利益之公共与私人实施 报告人:李友根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 德方报告: (1)从高权行为中剥离出财政行为的历史发展,为国家如何存在于私法中以及如何介入私法交易的教义基础 报告人:Franz Juergen Saecker教授,自由柏林大学 (2)国家作为企业股东—PPP—适用公司和康采恩法还是适用行政和公司法? 报告人:Marian Paschke教授,汉堡大学 第三单元:物权法中的国家 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 9:30-13:00 中方报告: (1) “公法物”概念 报告人:张 谷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 (2) 公法物的特殊保障机制 报告人:张双根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 德方报告: (1)私有财产之公法义务 报告人:Philip Kunig教授,自由柏林大学 (2)物权法下的国有企业私有化 报告人:Jan Busche教授,杜塞尔多夫大学 第四单元: 合同法中的国家 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 14:30-18:00 中方报告: (1)违反国家与社会利益合同的效力问题 报告人:韩世远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 (2)契约自由与国家管制——以画家村房屋买卖案为分析样本 报告人:朱庆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德方报告: (1)论违反公共秩序合同之无效 报告人:Jochen Mohr 博士,自由柏林大学 (2)民法与经济法中的缔约强制 报告人:Maik Wolf博士,自由柏林大学 第五单元:竞争法中的国家 2010年6月12日星期六 9:30-13:00 中方报告: (1)论国有企业的垄断责任-《反垄断法》第七条的法理解释 报告人:毛晓飞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2)《政府采购法》中“国货”的含义以及国货优先采购原则的法律问题 报告人:郑少华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德方报告: (1)德国和欧盟法中的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禁止规则 报告人:Franz Juergen Saecker教授,自由柏林大学 (2)招标法之意义:保障国家货物与服务采购中的真实竞争 报告人:Kurt Stockmann博士,德国卡特尔局副局长 第六单元:国家责任制度 2010年6月12日星期六 14:30-18:00 中方报告: (1)民法中国家赔偿的具体化(《民法通则》第121条) 报告人:王洪亮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 (2)事业单位的责任——以校园事故赔偿案为例 报告人:张民安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 德方报告: (1)德国国家责任法制度 报告人:Markus Heintzen教授,自由柏林大学 (2)国家赔偿之意义转变?——以中国刑事措施之赔偿为例 报告人:陈新民教授,台湾大学 研讨会总结 2010年6月13日 星期天 回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