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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15周年座谈会举行

发表于: 2010-04-29 11:07  点击:1051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4月25日上午,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15周年座谈会在清华大学明理楼模拟法庭举行。
    清华大学法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法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高西庆,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陈旭,副校长谢维和,原校党委副书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顾问、原“清华法律系复建委员会”秘书长胡显章,包括香港、台湾在内的全国十余所高校法学院的代表,法律界知名的专家、学者、法官、律师以及法学院历任院长、退休教授、部分校友和全院师生代表等近一百余人出席了大会。会议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车丕照主持。
    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在致辞中,代表学校对法学院的迅速发展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前来参加座谈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谢维和以古诗词所讲究的起、承、转、合打比方,对法学院现阶段的发展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是“起”,法学院要在新的起点不断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第二是“承”,法学院要继承和发扬清华大学和自身历史中的优良传统;第三是“转”,法学院要总结经验,合理布局,长远规划,形成法学院发展的“清华模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第四是 “合”,法学院的发展要与中国的法治建设和中国的国情相结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代表法学院对与会嘉宾和校友表示热烈的欢迎。他结合亲身经历对法学院复建15年来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并对法学院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王振民从法学院学科布局、人才培养、资金筹集、硬件建设四方面评价了复建15年法学院取得的成绩。他特别强调,15年来,法学院培养出的近五千名毕业生已经扎根祖国各地,服务于中央和地方的党政机关、政法战线、法律实务、法学教育等各个行业和岗位,为祖国法治事业等各方面的发展贡献着力量。王振民同时指出,法学院15年的发展历程也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参与座谈会的各位领导和嘉宾就清华法学院未来15年的发展建言献策,不断推动清华法学院的发展,实现建设中国顶尖、世界一流法学院的理想和目标。
    清华大学法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贾春旺在讲话中对清华大学法学院15年来取得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师生提出了殷切希望。贾春旺指出,法学院学生要“立大志”、“强自身”,他鼓励同学们要立志为国家法治建设、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他同时鼓励同学们也要放眼国际,拥有国际视野,要有用中国文化、传统、规则和价值观引领世界的长远志向。
    在座谈会上,原校党委副书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顾问、原“清华法律系复建委员会”秘书长胡显章,法学院首任院长王保树,法学院退休教授马骏驹、张铭新,青年教师何海波,法学院复建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林泰,WTO争端解决上诉机构成员张月姣,原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刘海年,法学院“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冯象,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崇德,原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弘毅,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高西庆等分别对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15周年表示了祝贺,对中国法学教育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发展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
    在座谈会上,清华大学法学院启动了“清华法学百年基金”。基金将用于吸引国际知名学者讲学及任教,资助大学间国际合作项目和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教学研究、科学与技术研究项目及专著出版,资助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各项活动等。
    清华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29年。1952年,在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清华大学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1995年9月,清华大学正式复建了法律学系。1999年4月,清华大学恢复建立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