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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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第十三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通知

发表于: 2010-08-01 11:59  点击:855

尊敬的   理事(代表):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决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第十三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定于2010年10月16日至1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术研讨会
  主题为《经济发展、社会公平与财税法治》,重点讨论下列3个问题:
  1.国民收入分配改革与财税法制建设。
  2.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对两岸财税法的影响。
  3.深化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政策调整。
  (二)增选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等事项

  二、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2010年10月16日、17日全天。10月15日19:00召开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请各位常务理事务必在此之前报到。

  三、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论文应当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
  2.论文应当在2010年9月22日至10月2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接收邮件电子邮箱为:
csfnh2010@163.com
  3.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提交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同时提交中、英文标题和摘要。
  4.本次会议将适度控制会议人数。理事参加会议需提交论文;非理事提交论文与会议邀请函无关。无会议通知或者邀请函者,会议承办单位恕不接待。
  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年会论文集。
     5.年会论文集由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印制。在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提交论文的,请自行打印150份,参会报到时交会议秘书处。

  四、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年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符合本届年会主题。
     3.在2010年9月10日至20日期间提交参评论文,逾期不再受理。
  4.参评论文请提交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和西北政法大学2010年财税法年会会务组,电子邮件请发至
tax001@126.comcsfnh2010@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5.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6.参评者请在提交论文时提供身份证号码。

  五、会务事宜

  1.与会者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参观费自理。与会者每人缴纳会务费500元,用于会议承办单位的资料、场地等开支,并由会议承办单位出具报销凭证。其他费用由会议承办单位负担。
  2.报到时间:2010年10月15日。
  3.报到地点:唐华宾馆(涉外四星级花园饭店),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雁引路40号,电话:029-87601111。
  4.住宿费用:单人间每天320元(含早餐),双人间每天340元(含早餐)。10月为旅游旺季,宾馆房间比较紧张,请大家提前预定。
     5.交通:西安机场到唐华宾馆约55公里,60分钟车程。可以乘坐从机场到大雁塔北广场线路的大巴,下车以后步行约10分钟到宾馆。西安火车站到唐华宾馆约4公里,约15分钟车程。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65#。邮政编码:710063。联系人:戴芳,手机号码 13572553533;魏明英,手机号码13201571128;席晓娟,手机号码13152136611。联系电话:029——85385732。传真:029——85385732。电子邮箱:csfnh2010@163.com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201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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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执: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和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论文题目                     是否参加会议
      合住或单住                   预定房间天数
      是否参加会后东线一日游或西线一日游

      备注:

      注:   
      1、合住者将由会议承办单位按报到时间随机安排;指定合住者请注明合住者姓名及其单位。
      2、请在2010年9月10日前将回执同时发送会务组电子邮箱,并在主题中注明“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