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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司法制度改革研讨会”召开

发表于: 2010-09-28 14:37  点击:1065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919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亚洲法研究中心、比较法教研室共同举办的“中日司法制度改革研讨会——以‘民众参与司法’和‘法律职业养成制度’改革为中心”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会议厅隆重召开。 

    与会的日方专家学者有静冈大学法科大学院法务研究科科长田中克志教授、宫下修一副教授,名古屋大学法科大学院宇田川幸则教授,日本大使馆二等书记官、最高法院派遣法官三重野真人先生,日本学术振兴会北京代表处副所长鹤尾宁先生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顾永忠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李旺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徐昕教授、韩君玲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邓宇法官,《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郭烁编辑,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副院长刘明祥教授、陈卫东教授、刘计划副教授参加了研讨会。会议由亚洲法研究中心主任丁相顺副教授主持。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教授和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会议主办方对出席会议的中日双方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并阐述了此次研讨主题对中日法学研究和教育交流的重要意义。

 
此次研讨会分为“中日民众参与司法的制度与改革”和“中日法律职业养成制度及其改革”两个专题。三重野真人先生首先从日本裁判员制度设立的背景、原因以及具体运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系统介绍了日本民众参与司法制度改革的最新状况。最高院邓宇法官介绍了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的过程、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不足。陈卫东教授认为,在推动我国司法制度改革方面,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是减少改革成本,促进改革顺利进行的必要途径。顾永忠教授、刘计划教授从不同的角度对日本裁判员制度与我国人民陪审制度进行了精彩的评论,博得了热烈的掌声。徐昕教授、郭烁编辑就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在第二个专题部分,宫下修一教授详细介绍了日本法科大学院制度和司法考试制度改革,以及新制度在运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吴鹏教授对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及司法考试制度进行了深入剖析。作为点评嘉宾,李旺教授、韩君玲教授、宇田川教授和鹤尾宁先生就法学教育及司法考试制度改革的路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其后,与会专家学者与在场师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
 
会议最后,静冈大学法科大学院法务研究科科长田中克志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表达了对东亚各国法学界加强交流合作的殷切期望。丁相顺副教授高度评价了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并介绍了人大法学院为促进亚洲法律界交流和推动亚洲法研究所作的一系列努力。在中国人民大学实践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本次研讨会为促进中日法学界学术交流,营造院庆气氛,推动比较法学科建设和促进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化战略发展方面具有深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