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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颁奖大会的通知

admin 发表于: 2009-12-28 21:54  点击:286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颁奖大会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表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我部定于12月30日在京召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颁奖大会,届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12月30日下午3: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北京人民大会堂三层金色大厅;
3.观展地点:人民大会堂三层南过厅。
二、参会代表
1. 所有一等奖获奖者,京、津地区二、三等奖和普及奖获奖者(名单见附件1);
2.教育部、中宣部、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全国社科规划办等单位有关领导同志及有关司局负责人;
3. 在京奖励委员会委员、社科委委员;
4. 部分获奖者所在高校校领导(名单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高校通知本校参会人员,并统一填写会议回执,于12月28日中午之前发送至cxp@moe.edu.cn,并发传真至010-66096630,66053098。
2.北京地区参会代表不安排食宿,由所在高校统一安排车辆,于12月30日下午2:00前到会场,凭请柬由大会堂东门入场。
3.京外(不含天津地区)参会代表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请于12月29日下午至30日上午10:00前到中国职工之家A座大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报到,30日下午1:30在宾馆大门前集合乘车前往人民大会堂。
4.参会代表请着正装,不得带包、相机等进入会场。
联系人:陈星平(010-66097561,13683609579),喻嘉乐(010-66096629,15110151475)。

附件:
1.各高校参会获奖代表名单
2.部分校领导参会的高校名单
3.会议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