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

您的位置>>首页>> 国际交流 > 阅读正文

国际交流

东北亚民诉法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

发表于: 2010-12-14 10:43  点击:978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10年11月15日,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承办的“凯原法学论坛——第五届东北亚民事诉讼法制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学术活动中心隆重举行。德国著名民诉法学家汉斯-普维庭教授、阿斯特里特-斯达德勒教授,日本著名民诉法学家小岛武司教授,以及韩国诉讼法学会会长郑圭相教授等12名国外专家学者,以及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河南大学、华侨大学、烟台大学等高校的20余名国内专家学者齐聚交大深入研讨民诉法学前沿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郑成良,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出席开幕式。郑成良副校长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对会议的举行表示热烈祝贺。指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承办东北亚民事诉讼法制国际研讨会,在当今世界局势正处在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之中的今天,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季卫东院长为本次研讨会致辞,对到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本次的会议主题做出了独到、精辟的剖析。他提出“现代型诉讼”难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法官不得不面对社会提出的新问题、新诉求进行规范创制活动,司法就相应地具有了未来指向性和政策性,所以围绕判决会出现各种利益集团的影响活动,社会运动和舆论对审判的作用也进入人们的视野。在中国现代型诉讼的种类更多,规模也更大,案件带有显著的政策性,当事人的利益冲突很激烈,审理结果的社会敏感度很高。因此,研究现代型诉讼在中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随后,他指出“电子诉讼”随着信息技术的飞跃发展和全球数码化程度的提高应运而生。司法行政的电脑化、审判的数码化、互联网受理案件、在线法律咨询、多媒体审理系统、电子法院等现象也层出不穷,对近代型诉讼模式提出更加严峻的挑战。怎样认识电子诉讼这样的新生事物,如何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摆在诉讼法研究者乃至整个法学界面前的艰巨任务。季卫东院长还对资助本次会议的廖凯原基金会表示了衷心的感谢。自2009年以来“凯原法学论坛”已经举办了将近十期,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影响,逐步形成了品牌效应。
    会议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的主题是现代型诉讼与当事人适格,第二单元的主题是电子诉讼。第一单元由章武生教授主持,普维庭教授和郑圭相教授做评议人,来自德国、日本、韩国和中国的专家以现代型诉讼与当事人为主题分别详尽而深刻地做了各自国家的国别报告。斯塔德勒教授在其德国群体诉讼和群体权利保护制度的国别报告中,分析了德国群体诉讼的研究现状与法律政策背景,认为没收非法赢利之诉更适合于解决离散性纠纷。她特别提出,美国式集团诉讼对德国或者欧洲绝非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但可以采用不同于美国的程序设置,尤其是加入制会成为大型诉讼的一种补救措施。
    小岛武司教授从宏观角度概述了对群体诉讼的感受,从1960年代开始汽车的普及使得民事诉讼率迅速增加,给日本民诉界带来巨大冲击。从1970年代至今,消费者侵权案件日益增多,标的小、人数多,给实务界带来巨大挑战。日本在导入美国的集团诉讼还是德国的团体诉讼问题上也进行了甄别,最后采用了德国的团体诉讼。小林学教授对日本的消费者团体诉讼制度进行了深入系统的介绍。
    张松青教授做了韩国群体诉讼报告。提出,传统的以解决当事人之间一对一个别纠纷为原则的民事诉讼法体系对消费者纠纷和环境污染纠纷等新型纠纷难以做出适当的应对。他认为,消费者团体诉讼的保护利益为公共利益。在消费者团体诉讼法的律性质上韩国倾向于采用“固有权学说”理论。他还对消费者团体诉讼的内容,从原告适格、团体诉讼对象、诉讼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分析。
    王福华教授从四个部分来论述中国的群体诉讼和现代型诉讼。概括介绍了群体诉讼在中国的发端、中国代表人诉讼立法以及团体诉讼在中国的初步发展。最后提出了完善中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建议。
    第二单元由胡亚球教授主持,孙汉琦教授和小林学教授做评议人,普维庭教授、出口雅久教授、李圭镐教授和刘敏教授以电子诉讼为主题分别做了国别报告。
    普维庭教授首先在报告中阐述了德国电子诉讼的沿革。在世界范围内,诉讼的发展大概沿循了“言辞—书面—电子通讯”的发展脉络。他从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递交书状、法院送达、法庭辩论、庭审笔录、证据提出、存档和查阅、强制执行、督促程序、登记制度简单论述了德国目前的法律状态。然后就电子诉讼的优点和所面临的问题作了简要说明,并且指出,对于将来的电子诉讼起决定作用的问题是来自程序保障领域的疑虑,更好的技术设备和时间的流逝并不能消除这些疑虑。公开原则、言辞原则、直接原则、自由心证等程序基本原则在技术上可能因电子诉讼陷入危机。普维庭教授最后指出,电子诉讼的发展引人瞩目,但不应当忽视电子诉讼或许同样不能解决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无论是占据绝对中心地位的法官独立和中立,还是由宪法确定的程序保障,都不能通过任何形式的电子诉讼得到扩大和提高。
    李圭鎬教授详细介绍了韩国电子诉讼的最新立法动态,评价了韩国电子诉讼法制的优缺点。对电子督促案件的现状和专利电子诉讼案件的现状作了统计。他特别介绍了将于2011年5月1日实施的韩国民事电子诉讼计划。认为,电子诉讼减轻了法院在诉讼文书方面的负担,节约了诉讼费用,革新了诉讼过程,促进了司法公开。
    刘敏教授在报告中论述了“E时代”中国民事诉讼发生的变化,介绍了中国网上起诉、远程立案、网络送达和短信送达等经验做法。提出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是司法公开的新形式,大大拓展了审判公开的时空范围,增加了司法的透明度。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有助于加强对司法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的权威;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有助于法制的宣传教育。还指出了判决的网上公开,大大扩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法院的审判包括判决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经过一天热烈、深入和精彩纷呈的报告、评议和讨论后,大会圆满落下帷幕。李浩教授主持了闭幕式,小岛武司教授和权赫宰教授做了会议最后总结。通过这次会议各国专家学者进一步加强了沟通,在理论上凝聚了共识,启迪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