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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的通知

发表于: 2010-12-28 12:54  点击:1113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中央编办批准的《中国法学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中央编办发[2001]46号),确定中国法学会的主要职责,是“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服务于全党工作的大局,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中国法学会的主要职责和主要任务,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就成为中国法学会的基本工作内容。2009年经中央领导机关确认,中国法学会课题被中央正式确认为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中国
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实行招标管理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为做好“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招标工作,现公开征集选题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建议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对策支持。
    二、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体题目。  
    三、选题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10日。请填写《2011年度中国
法学会部级课题选题建议表》(见附件),并请函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    
    我们将组织学者专家对选题建议进行论证研究,确定课题指南,经中国
法学会审议通过后公布招标课题,公开招标。   
    联系人:中国
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彭伶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邮 编:100034    
    电 话:(010)66175287(兼传真)   
    电子信箱:
clsyjb@163.com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