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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航空法国际会议召开

发表于: 2011-06-23 10:31  点击:1095

   来源:北航法学院

   5月25日,由北航法学院与美国迪堡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三届航空法国际会议在我校新主楼第二报告厅召开。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邢书元副局长,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张相木司长、国际合作司陈因司长、政策法规司李国斌局级巡视员,国家飞行流量监控中心周才文副主任,国家民用航空局国际司李江民司长、韩钧副司长、航空器适航审定司王京玲副司长,美国主管航空国际事务的现任国务卿助理帮办克瑞斯·尤斯先生,前任国务卿帮办约翰·拜尔利先生,美国国务院航空事务咨询委员会委员、迪堡大学国际航空法中心主任布瑞恩·哈维尔教授,欧洲航空法学会主席、荷兰莱顿大学国际航空与空间法中心主任帕博罗·蒙德·里昂教授、美国迪堡大学亚洲法律中心主任杰罗德·弗瑞兰德教授等一批中外政府高级官员和国际航空领域的顶级法律政策专家出席会议。来自世界各地的航空领域的政府官员、部门专家、协会和兄弟高校知名学者及航空业界人士等百余名嘉宾和代表参加会议。大会主席由我校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与美国迪堡大学亚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杰罗德·弗瑞兰德教授共同担任。

    北航校长怀进鹏院士代表学校出席了开幕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对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外嘉宾和代表表示热烈欢迎,指出促进航空服务、航空工业和航空立法的发展已经成为当今的时代的重要课题,航空业的发展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加强和深化航空业的国际合作十分重要。近年来,我国的航空工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中国的航空立法、空管体制、航空工业管理机制、航空产业体系正在酝酿着进一步的适应性发展,一个更趋开放的、更为现代的法律管理体系也正在形成之中。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能够对中国正在面临的这些重要的发展课题提供一种世界性的经验和智慧,在学术研讨的同时,达成广泛的合作共识,不断拓展合作领域。

    本次国际会议是在2009年、2010年第一届、第二届航空法国际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举办的。北航法学院与美国迪堡大学法学院(DePaul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作为中美两国在航空法研究领域的权威学府,自2009年起开始强强联手,共同举办一年一度的航空法国际会议,为航空法的发展与国际合作提供高端交流平台。前两届航空法国际会议都取得圆满成功,并以其规格高、论题时政强、会议影响大引起国内外航空界尤其是航空法律政策部门的广泛重视。国内主流媒体,如新华社、《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民航报》、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等都对会议进行了及时和深入的报道。该会议平台已经成为中美两国甚至世界范围内航空法管理部门、航空法学者、航空法实务界、航空业界重要的顶级交流平台。

    本次会议旨在通过高层对话和研讨,聚焦讨论当今航空服务、航空工业与航空立法领域正在形成中的国际政策以及相关的热点问题和新问题。近年来,随着中国等新型航空大国的崛起,中国与美国、欧盟等航空大国在航空国际事务和国际格局中关系正在发生变化,随之而来各国面临既有国际航空法律与政策如何重新调整问题,以适应一个多元化世界航空经济与政治合理的秩序要求。与此同时,各国也提出了对自身法律和管理体制予以合理变化或调整改革要求。会议有三大亮点引起航空法律政策界与产业界的极大关注:其一,中美两国主管航空国际事务官员在开幕式上发表了基调报告,系统阐述了自己国家的政策立场和愿景,因此被认为是中美两国国际航空政策之间的高层对话。其二,大会第一单元,以导致世界航空业界正在发生剧烈震荡的“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为论题,中外航空法律政策专家展开了高水平的法理和政治热评,同时对于新时期欧盟与中国、美国的航空运输关系提出了极富建设性的意见,这些观点和成果势必对于欧盟国际航空政策发生积极的舆论影响,其中美国国务院航空事务咨询委员会委员、著名航空法学家布瑞恩·哈维尔教授的精辟分析和尖锐评论,特别吸引媒体眼球。其三,第二单元和第三单元产业界和学术界代表就当前航空服务、航空工业与航空立法的相关热点问题和新问题进行了有选择的研讨,很多成果对于认识和解决目前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民航报》等主流媒体全程参与了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