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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部门法哲学研讨会在长春召开

wqc 发表于: 2010-02-01 22:05  点击:2508

    2010年1月30-31日,第三届部门法哲学研讨会在长春召开,主题为“部门法哲学研究的新进展”。本次会议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5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部门法哲学研讨会已经成为我国法学界定期举行的部门法哲学/部门法理学理论和方法论研究的学术交流平台。第一届部门法哲学研讨会是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于2004年12月18-20日在海南博鳌举办的“部门法学哲理化学术研讨会”。第二届是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法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于2007年8月24-25日在上海举办的“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理论研讨会”。通过上述两次会议,部门法哲学研究已经成为中国法学界新的学术热点和创新领域,产生了数量可观的学术成果。本次会议把主题确定为“部门法哲学研究的新进展”,旨在集中展现部门法哲学理论和方法论研究的核心问题、主要理念、研究路径和最新成果,深入推进法学各学科学者参与部门法哲学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争鸣。


    在本次会议的开幕式上,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法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孙育玮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教授先后致辞。开幕式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黄文艺教授主持。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孙长智博士出席了开幕式。


    在致辞中,张文显教授代表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向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表示了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阐述了“部门法哲学”这一概念的起源和谱系,部门法哲学研究兴起的学术意义、发展历程和时代背景,尤其是部门法哲学研究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作用。作为第一届部门法哲学研讨会主办方代表,樊崇义教授介绍了第一届部门法哲学研讨会的基本情况,强调部门法哲学研讨会对于沟通部门法学与法理学的学术平台意义。作为第二届部门法哲学研讨会承办方代表,孙育玮教授指出,部门法哲学在我国法理学家和部门法学家们的共同努力和推动下,正在以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和相对具有独立特点的知识形态而迅速崛起。姚建宗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法理学和部门法学的区隔对于我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是不利的。部门法哲学研究有助于打破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的区隔,提高我国法学研究的整体水平。


    大会主题研讨共分五个单元,分别就“部门法哲学原理”、“宪法与行政法哲学”、“民商法与经济法哲学”、“环境法与国际法哲学”、“刑法与程序法哲学”展开讨论,35位代表在主题研讨中发言。
    在大会总结和闭幕式阶段,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教授、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黄文艺教授先后作了大会学术总结。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谢晖教授作为第四届部门法哲学研讨会主办方代表介绍了办会的基本设想。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文显教授致大会闭幕词。闭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姚建宗教授主持。